lsw24444 wrote:
所以這些也該判死刑嗎?
對,目前先採取 見一殺一。
如3人無辜遭飆車嫌撞死 家屬悲戚痛哭
這不是酒駕,但其罪行與酒駕有何差別!!! 飆車的這兩個駕駛, 立即處死!!! [是兩部都處死!不是只有撞人的那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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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的 就版上這二十年被討論過的,只要其罪該誅! 就先殺!!! 已關出獄的,不算數! 一樣抓回,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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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先處死兩三四百個!!! 其餘沒處死的 再慢慢找出 處死!!!
[另重大刑案 傷天害理 殘害無辜的那群,大概也有百來個, 確認都無冤屈,已確認過, 皆殺!]
https://news.tvbs.com.tw/local/603281 如這一隻,老早該處死 該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