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酒駕,鞭刑死刑沒用的

酒駕本無事,庸人自擾之.

酒後也可以好好開車呀,幹嘛污名化酒駕.

禁止酒駕和禁止喝酒或禁止開車一樣就是高難度的.
回到本質來說,酒駕肇事的案例來看,其實和酒駕也多半無關,而且還不乏無辜酒駕被撞的例子.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00324&from=y
台南新化區中正路昨天晚上發生酒駕車禍,開在內側車道的戴男疑似超車不慎,與外側車道酒測值高達1.27的陳姓男子轎車擦撞,戴男失控後衝到對向車道,撞上李姓女子駕駛的藍色轎車,藍色轎車上的1歲半男童受到重創,當場沒了呼吸心跳,年僅1歲半的孩子來不及長大


上面這個例子是戴男開車不當肇事,結果大家都罵同為受害者的酒駕陳男.
既然都沒用,在車上裝那些也沒有用啊!那怎不考慮電子腳鐐這類東西,然後讓人民和警察隨時監控相信就對會無所遁形
咖灰加奶 wrote:
自古以來 有人就有犯...(恕刪)

壓力鍋 wrote:
這是廢死團體藉機來打烏賊戰嗎?
死刑怎會沒用?樓主說的自古有死刑還是有人造反犯死罪那是因為利益極大,殺頭的生意有人做,造反成功享有極大權勢榮華富貴、走私一批海洛因成功轉眼進帳上億元由魯蛇變富豪,在這種不正常的超級重利誘惑下會讓一些人的心智凌駕了對死亡的恐懼,覺得賭一把也值得。但酒駕的利益是什麼?就是不用麻煩等公車或另外花個幾百元叫計程車,自己的車直接開回家。這是有多大的誘因要讓人對面死刑也要賭上一把?


闖紅燈不是也是為了那幾秒鐘賭上自己和別人性命嗎?所以照理說要該判死刑吧
iijima_ai2002 wrote:
其實光是裝偵測器這點的難度就很高了。
國產車可以強制要求安裝,但是進口車呢?
鎖車這件事不管是鎖住變速箱或是讓引擎無法啟動,勢必要動到行車電腦;代理商絕對沒有那個膽量,在原廠沒有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加裝控制行車電腦的裝置。
變成中華民國要求全世界的車商,如果要在中華民國販售的車型,需要加裝酒精偵測器;但我們的經濟規模恐怕不允許我們對全世界的車商做出如此強硬的要求。
lsw24444 wrote:
只有針對酒駕犯才要求安裝
一樣不可行。
1. 沒有任何車商敢在沒有原廠同意下,安裝控制行車電腦的裝置。
2. 酒駕犯如果名下沒有車輛呢?難道要把他三等親戚內名下所有車輛都加裝偵測器?


lsw24444 wrote:
沒車怎麼開車....借車那些就不談了
有心規避怎麼做都沒用,至少不能開自己的車
很多人為了降低保險費,把車子登記在女性家人名下。
不能開自己的車又如何?
葉少爺名下竟無財產
葉冠亨因酒駕肇事,間接造成3死悲劇,被害家屬上月委託律師聲請假扣押,卻發現以炫富聞名的葉少爺,名下不僅沒房沒車,在去年報稅資料中查到2個銀行帳戶,利息收入合計也只有1萬餘元


lsw24444 wrote:
這是因為前面有人說要連座
下車就可以了,也不像你說的需要逼人就範禁止開車
真正遇到朋友堅持一定要開車,我想也不會有多少人去跟朋友搶方向盤
連坐法真正的目的不是要乘客自己保命,如果駕駛喝得醉醺醺說要載你走蘇花,不需要連坐法,你也會開門跳車。
乘客可以在七秒鐘內無辜用路人晚七天回家,連坐法真正的目的是要乘客在遺憾尚未發生之前就阻止酒駕者。
為黨付出,絕不虧待。為民喉舌,絕不寬貸!
geoguide wrote:
酒駕本無事,庸人自擾之.

酒後也可以好好開車呀,幹嘛污名化酒駕.

禁止酒駕和禁止喝酒或禁止開車一樣就是高難度的.
回到本質來說,酒駕肇事的案例來看,其實和酒駕也多半無關,而且還不乏無辜酒駕被撞的例子.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00324&from=y
台南新化區中正路昨天晚上發生酒駕車禍,開在內側車道的戴男疑似超車不慎,與外側車道酒測值高達1.27的陳姓男子轎車擦撞,戴男失控後衝到對向車道,撞上李姓女子駕駛的藍色轎車,藍色轎車上的1歲半男童受到重創,當場沒了呼吸心跳,年僅1歲半的孩子來不及長大

上面這個例子是戴男開車不當肇事,結果大家都罵同為受害者的酒駕陳男.(恕刪)



政客與媒體專門針對酒駕,就其原因應該是賣酒測器的廠商操作!

最明顯的例子!


匹夫已指出每年死於酒駕100人,其他原因有2900人,放著2900人不理,狂喊酒駕零容忍的口號

目地為何? 動機? 從最大獲利方來講。不是警察也不是受害人或家屬,更不是一般百姓,以機率來講,

死於酒駕每年遠低於23萬分之一。多29倍的不理,當然可歸於最大獲利方的操做了!

最大獲利方便是酒測器廠商, 多找記者報導酒駕,警方多酒測,酒測器廠商在暗地痴痴笑!

一次全國大臨檢。要耗掉多少錢酒測? 政府出來說一下, 廠商的資方是谁說一下
!!!!

愚民還跟著起鬨~ 被賣了還幫別人數錢的阿呆!

人命無價嗎? 另外那2900人不是人命?

看01這麼多人在秀下限, 01是水平大降了?



iijima_ai wrote:
一樣不可行。
1. 沒有任何車商敢在沒有原廠同意下,安裝控制行車電腦的裝置。
2. 酒駕犯如果名下沒有車輛呢?難道要把他三等親戚內名下所有車輛都加裝偵測器?


1.車廠沒比政府大,法規說的算,車廠能跟政府抵抗?還有並不是所有出廠車都要裝,只針對酒駕者安裝。
2.就等於說把酒駕判死,結果逃到國外繼續酒駕一樣的意思,凡事都有漏洞,如果以最小代價最合理的方式解決大多數問題才是重點。

iijima_ai wrote:
很多人為了降低保險費,把車子登記在女性家人名下。
不能開自己的車又如何?
葉少爺名下竟無財產
葉冠亨因酒駕肇事,間接造成3死悲劇,被害家屬上月委託律師聲請假扣押,卻發現以炫富聞名的葉少爺,名下不僅沒房沒車,在去年報稅資料中查到2個銀行帳戶,利息收入合計也只有1萬餘元


如果要針對極少數個案定至葉條款實在沒意義
脫產的問題在各行各業以及各個法律上都會有,跟酒駕無關
而且主要是防範以及減少酒駕
而不是在於如何處罰酒駕犯
難道有人會為了只是可以酒駕就是先脫產嗎? 至少我沒聽過這種人
教育觀念和防範預防比起處罰來的有用
跟教育小孩不能只靠打罵威嚇一樣的道理

此外葉也是要被關很久,以酒駕者來說只是貪圖一時方便或僥倖
就要被關上很久的時間,這樣有更方便嗎? 當然是沒有
酒駕者通常都是僥倖沒發生事故就沒事情,重點是預防和減少酒駕的發生
請問100-200年前有這麼多酒駕嗎?
我可以跟你說酒駕事件0件
為什麼?你懂嗎?以前殺人是要償命的…懂?
現在只要嚴格執行死刑和鞭行馬上就有人會怕了
警察直接拖出來就地正法

廢話一卡車 wrote:
政客與媒體專門針對酒駕,就其原因應該是賣酒測器的廠商操作!
最明顯的例子!
匹夫已指出每年死於酒駕100人,其他原因有2900人,放著2900人不理,狂喊酒駕零容忍的口號
目地為何? 動機? 從最大獲利方來講。不是警察也不是受害人或家屬,更不是一般百姓,以機率來講,
死於酒駕每年遠低於23萬分之一。多29倍的不理,當然可歸於最大獲利方的操做了!
最大獲利方便是酒測器廠商, 多找記者報導酒駕,警方多酒測,酒測器廠商在暗地痴痴笑!
一次全國大臨檢。要耗掉多少錢酒測? 政府出來說一下, 廠商的資方是谁說一下
!!!!
愚民還跟著起鬨~ 被賣了還幫別人數錢的阿呆!
人命無價嗎? 另外那2900人不是人命?
看01這麼多人在秀下限, 01是水平大降了?
lllaaa5050 wrote:
請問100-200年前有這麼多酒駕嗎?
我可以跟你說酒駕事件0件
為什麼?你懂嗎?以前殺人是要償命的…懂? 幫不了你
現在只要嚴格執行死刑和鞭行馬上就有人會怕了
警察直接拖出來就地正法


你說的那個年代只有 大多數人都在使用三輪車 撞也撞不死人

還有以前資訊不發達....

廢話一卡車 wrote:
最大獲利方便是酒測器廠商, 多找記者報導酒駕,警方多酒測,酒測器廠商在暗地痴痴笑!


這位大哥在反串啦 偶無聊時也會來反串一下...故意用些無厘頭的角度....反正就無聊
lsw24444 wrote:
1.車廠沒比政府大...(恕刪)



看了你的天真邏輯當場眼睛翻到後腦勺~~~~~

路上多少酒駕肇事致死傷的是累犯?全部?~~~~~你只在累犯車上裝 還沒被抓過的不是照樣酒駕?~~

更何況累犯不會找台爛車裝一裝 平時出門開另一台車出去喝酒?~~~

全世界為犯罪除了設下防範 事後懲罰也沒放棄~~~~~就你要自外於世界

搞一個沒懲罰犯罪者的天堂嗎?~~~

你不用在那鬼打牆 故意噹犯罪一律死刑~~~~

沒人說一律死刑~~~ 三振條款聽過嗎?~~

第一次撞死人最低刑期15年加150鞭 第二次最低30年加300鞭 第三次死刑 不行嗎?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