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招討大將軍國姓 wrote:鞭刑有用的話,獅城跟...(恕刪) 套句違停的人的說法:【不過是暫停一下,又沒礙到誰,管這麼多幹什麼?有礙著你嗎? 沒有嘛!】同理:不過是喝點酒,又沒礙到誰,管這麼多幹嘛?有撞死你嗎? 沒有嘛!反正在台灣只要對部分駕駛有利這些法律都會輕到不可思議甚至觸法的人還可以跟檢舉的人大聲寶島台灣。結論: 酒駕比照違停罰個九百意思意思就好至於撞死人那就看法官心情囉~~
ITALY米蘭 wrote:汽車安裝空氣偵檢器真的有用嘛???既然有安裝~相信只要有心~要解除也不難~鞭型50+死刑或無期對犯罪者絕對有達到心理層面嚇阻的效果~ 規定每一定的時間必須回車廠複檢 前一年大概規定每月複檢一次吧
dick0115 wrote:沒去罰錢的有多少.擺爛不去繳的奈他何...目前沒撞死大官高官或法官都是不會改的..有修法也不會過的.. 會強制執行好嗎除非名下都無財產不過為了躲避罰金要一輩子名下都不能有財產 值得嗎?而且刑事部分通常是易科罰金,不繳就坐牢了
ERICSUNG wrote:照樓主的邏輯,關監獄的都可放出來了,因為關了還是有人犯罪,所以沒用。 不太對應該說監獄的人通通判刑死這樣以後就不會有犯罪了特別是那些強盜、竊盜、詐騙 都改判死刑還有闖紅燈、超速也常常出車禍阿,跟酒駕一樣危險,所以也判死刑吧可能以後連亂丟垃圾都要死刑監獄也可以廢除了阿 還能省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