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uits0800 wrote: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恕刪) 當不小心發生事故被夾的是摩托車你也知很多機車看到你打方向燈要準備右轉前就一窩蜂像受到刺激般衝上來如沒後行車記錄器還是公說公有理財損就算了最麻煩是傷到人很多時候法條都是看當下狀況而定除非是你完全停下而被後車撞上
tedjackyx wrote:現在靠我太近的,我會在他前面重踩剎車!目前擊落6台,肇責0(恕刪) 等警察來做筆錄, 事後的調解很費時間吧如果哥把那些時間的一半拿來穿上反光背心, 握著指揮棒, 指揮路口交通才是功德一件
說取消機車「強制」兩段式左轉根本在害人台灣人騎機車從無照的屁孩到連考駕照都不考的老人大有人在如果真的取消強制兩段式左轉這還得了,阿公阿嬤看到不用兩段式左轉,開始跟著學到時候每個騎機車的都直接左轉真的不要小看台灣人不遵守交通規則的精神事實上,台灣現在就有很多路口不用兩段式左轉了,但這些路口都是需要交通單位的評估再做決定的不是某些機車維權人士說廢除就廢除的,如果哪天真全面廢除兩段式左轉我看事故率不知道會提高多少
JoeyYO wrote:當然要關門對機車道...(恕刪) 其實這是汽車族希望見到的事可是現實剛好相反只有少數人會繞到左邊超過大多數是選擇行走既有路線之後加速趕上前車拚在你要右轉前經過你開車的也應有遇過車頭已經右轉了還是死都不讓硬要在你車前擦過就是為了不想停下把腳放地上
not for sale wrote:如標題當汽車需要右轉...(恕刪) 要提早關門是行的但是 請打方向燈 請打方向燈看到有超多就是不打方向燈就直接壓到機車優先道且又是到了轉彎處才打方向燈難道打個方向燈會斷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