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者執行力不彰,說是人力不足,好唄。民眾檢舉又推三阻四,有獎金的變沒獎金;沒獎金就算了,還要實名制。實名制也就罷了,不知怎地,被檢舉人還能知道檢舉人是誰!這是誰縱容的?請問這是誰縱容的?有誰能告訴我,這是誰縱容的?
jdt120 wrote:執法者執行力不彰,...(恕刪) 當然要實名制啊,好讓大家都知道你是不是真的沒有違規……,還是自己違規不敢說,只敢暗的來檢舉別人而已?如果不敢光明正大就不要亂檢舉,有心要查水表是很容易的,也能設計陷阱讓你跳下去
dylan_fjshih wrote:笑死只有01讓您打...(恕刪) 你這個檢舉是不會過的,因為時間不夠長,每張照片要分隔幾分鐘以上,才可以證明它是違規停車。 另外要拍到駕駛位子上沒有人,不然有幾張連燈都還是亮的絕對不會開單。 給你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