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就是這樣 倒楣的就是騎機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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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呼 wrote:
台灣就是這樣內側禁...(恕刪)


教你一招破解,免檢舉免被誤認是舉達人,自行車或機車下車牽車,貼右車通過,讓車於左側側當盾牌@@,汽車就依規減速通過@@,然後警車或機動就出現!

@@不方便講解請自行領悟,有時加入它們反而能解套,同理社區常見糾紛,如噪音/安全梯間置物/冷氣滴水等...,也可用此原理處理,目前社會風氣,傾向嫌棄檢舉人,加入它們是個好方法,不會被鄰居嫌棄,也不會被警方嫌你是麻煩人物。

如有人拒繳管理費,管委會不處理,也跟著拒繳,拒繳的繳我就繳,要不然請向法院提告,告的贏我給雙倍的利息損失。

如隔壁夫妻經常夜間吵架,它們開吵就藍光光碟塞進去,環繞音響壓過去,抓到音響罰單開不了的啦,頂多勸導,勸導走人再繼續,然後就多戶連鎖反應,然後大家自然有默契不敢吵...廟會/神壇等同理。

社區一些住戶把機車停中庭,馬上把愛車由機車車格簽進去....汽車一樣的運作道理,而目前法規無罰則。

目前幹過最惡劣,自家產權的馬路給內部(袋地)住戶過路,這些住戶與外部住戶老是亂停車,老媽反而被亂停的槍聲,老爸被亂停的揍,我被警方嫌棄與忽攏....馬上把自己馬路外裝上單軌鐵門,然後只要有亂停就鎖門(關2/3,留2米寬),馬上就乖乖的了,連嗆聲要提告的都閉嘴。
我家小妞蛀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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