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你騎30去斑馬線上緊...(恕刪) 我不是在斑馬線上就碰過了 車速不到30 看到有人出現. 馬上前後煞車. 後輪馬上滑了. 我趕快放鬆煞車. 還好車速不快. 也沒撞到人也沒滑倒.
扯abs扯輪胎,就是不會扯行車那個人的腦袋,行車觀念差也不會騎車,你給他神一樣的裝備,他一樣耍白痴給你看,只會看路權卻不會想自己的生命安全,出了事就哭說都是對方的錯,真是跟豬一樣考照不考行車觀念,考一堆智力測驗的蠢題目,三寶能不多嗎?該學學日本,要讓考照制度弄的越麻煩越好
沒想到在車版還是這麼多無厘頭的說法當然啦這政府腦殘(前後任都一樣)為何ABS的作用會被政府聚焦在限於打滑?為何駕駛人就如此輕易被誤導?ABS的目的本身是為了有效縮短煞車距離吧只不過是透過不使車輪鎖死達成這個目的而已降低煞車距離對於減少車禍發生沒有助益嗎?只能說台灣真的還是開發中國家民智未開難怪安全配備越差的車賣越好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有人說速度低不需要A...(恕刪) 看來你也是行車觀念差不會騎車的那種,自己騎到大車旁邊簡直在玩命,這種可以事前預防,跟在後面保證沒事,有abs騎在大車旁邊你保證沒事嗎?有abs就保證不會摔?給豬神裝備那有用,不會騎就是不會騎,他只會讓車子動而已,像是給沒腦袋10萬元的鋼筆,跟給有腦袋10元原子筆去考試,沒腦袋拿10萬元就是寫不出來,會騎車有abs當然好,就算沒有他照樣騎的很安全,不會騎車給他abs效果有限,效果變笑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