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問題應該是鬼島島民天天在做的事不論二輪四輪都是這樣每次被插的時候又要重新再拉一次距離這樣惡性循環就變成網民說的烏龜車、路隊長長期被這些車霸凌心態也因此有所轉變安全距離設定的越來越近到最後變成只剩下一個車的距離(機車則是剩一個輪子的距離(他媽的最好可以剎的住好死不死總是會遇到急煞的小癟三然後就被撞了對,是我被後面的撞我剎住又怎樣後面的人才是決定我性命的關鍵啊各位大大們都是怎麼活過來的?
Alex.Li.NTUT wrote:這問題應該是鬼島島...(恕刪) 當安全車距變成別人的超車道時表示您來到台灣了...但 "安全車距" 是一個很有趣的名詞.速度 天候 路況 反應能力 車輛性能 都是考慮因素.如果 100KPH 距前車 50M, 盡量不要在內車道就好.
樓主的意思是,依照台灣的法規,安全車距是車速除以2,以高速公路的限速來說,50公尺的安全車距,任誰都會覺得離很遠,可以很安全的切進去。其他車子的駕駛看了,就跟著切,被切的車會讓別人以為開得很慢,所以被切。-------------------------------------------解決方式有兩種,一、就是開快一點,超速又怎樣,不就是要被抓到才算數嗎?就跟選舉賄選一樣啊,沒被抓就沒事。二、不要走內側。---------------------------------------至於被撞就無解了,如果可以不要讓後面的車看到你的車尾燈,應該就不會被撞了。
就像我一樣。高速公路只開中線道。內線留給開快的人去開。 他要查給他差。反正就是要保持安全距離。他差進來。我就開慢一點樓。 反正不要是我煞不住去撞別人就好別人認為他車性能好。 一台車就可以煞停。其實都是來碰瓷的。你煞不住 撞到他。是要賠前面幾台車的。 所以你管別人怎開。千萬一定要保持安全距離。不然撞一次那種推撞的。剛好有一二台賓士新款。可能就賠到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