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廣告

檢舉違停被當抓耙子!正義魔人慘遭鄰居圍毆

cs057 wrote:



你接到紅單...(恕刪)


不官冕堂皇,收到一定照制度走⋯

但是目前制度阿貓阿狗也是執法者?或許他的違規比我還要多N倍,

這些人也適用執法?

我沒哪麼清高可以扮演執法者,如果一個執法者自己都不守法你也能

認同;那我無話可說,法已不完善不執法也不修法,而是讓人民各自的

解讀及執行,像國道內車道是超車道也可以最高速限(自由心証)持續行駛⋯
hcs0525 wrote:
但是目前制度阿貓阿狗也是執法者?或許他的違規比我還要多N倍,

這些人也適用執法?(恕刪)



是阿貓阿狗害你違規的嗎
你不違規阿貓阿狗能檢舉得到你嗎?


你違規只能讓上流人士檢舉
違規如果是被阿貓阿狗檢舉就不算違規
是這樣嗎??

如果阿貓阿狗真的也愛違規自然有其他人檢舉他們
但他們違規跟你違規是兩回事

你如果確實違規了就為你違規的行為付出代價就是了
由誰來檢舉能改變你已經違規的事實嗎???


很清楚的
如果要求任何檢舉者或執法者都要從來沒有違規過
那中華民國的司法體系都不用運作了
因為警察法官所有司法人員都是人 他們也會犯錯 也會違規
那是不是所有人都不能審判別人或檢舉別人
那台灣也不用司法了 大家都犯過錯
所以都沒有資格指責別人
以後法院監獄通通關起來就好
cs057 wrote:


我發現一年前很多...(恕刪)


這麼公正⋯

須不須要大家來公佈自己車牌及地址讓公眾檢驗是不是如討論那麼潔癖;

還是只是口中守法的邊緣人⋯

如果執法及審判者都不守法,還不修法及改變制度及執政者,那不用討論了

,有能力趕快脫離這個是非之地⋯⋯
hcs0525 wrote:
這麼公正⋯

須不須要大家來公佈自己車牌及地址讓公眾檢驗是不是如討論那麼潔癖;

還是只是口中守法的邊緣人⋯(恕刪)


抱歉我沒有潔癖
我會檢舉但我也會不小心違規
但如果我違規真的被檢舉了我會虛心改進不會牽拖
因為是我確實違規了阿
違規被罰本來就是應該的

我跟你的區別是
我會反省自己你可能不會
你被檢舉會反過來求檢舉人是要沒有違規過沒有犯過錯

但是在台灣沒有人是沒有違規沒有犯錯過的
也就是你違規在台灣基本上是沒有人有資格可以檢舉你的!

以後大家都隨便違規都沒關係
因為所有人都曾經違規過
沒有人有資格檢舉別人
以後大家互相包涵
互相掩護違規就好是不是?






hcs0525 wrote:
不官冕堂皇,收到一...(恕刪)


不對,檢舉者非執法者,執法者是警察,最後照片是否違規是警察在判定的。

如果你說的阿貓阿狗們報復性的檢舉了100張照片,但是那些都是亂拍的,那他只是白忙一場!

我做個比喻,例如你在01發言,發言內容很恰當,但我很討厭你然後把你檢舉了,那是否代表我就是01的執法者了?而你覺得版管會受理刪掉你的文嗎?答案當然不會!版管是人,不是一套系統,人會用腦袋去判對是非,會被檢舉然後受到制裁的當然就是明確違規。

檢舉人其實就是警察的行走照相機,來自四面八方的檢舉信函,警察自己會去判斷違規是否成立,有心人沒那麼容易陷構他人的,所以檢舉者並非執法者,倘若你收到罰單有異議和不滿你也可以向派出所申訴,現在警察也是動不動就被民眾申訴的。

檢舉者不是執法者,所以不要沒事開車在路上就擔心會被陷害,其實不會的,就算亂陷害你其實也沒用的,因為你根本沒違規!

hcs0525 wrote:
不官冕堂皇,收到一定照制度走⋯
但是目前制度阿貓阿狗也是執法者?或許他的違規比我還要多N倍,
這些人也適用執法?
我沒哪麼清高可以扮演執法者,如果一個執法者自己都不守法你也能
認同;那我無話可說,法已不完善不執法也不修法,而是讓人民各自的
解讀及執行,像國道內車道是超車道也可以最高速限(自由心証)持續行駛⋯




執法者一直都是警察啊。
以我所知道的(可能只是片面)檢舉者最多只是將資料彙整上傳或是遞交警察機關。
看過的紅單上面寫的製單人都是警察喔......
不然怎會有檢舉不成功和檢舉成功的差別?

若要聖人才能見檢舉的話...以下例子
地溝油事件檢舉者也不是聖人啊,他也一定犯過錯,而且還是跨縣市檢舉喔才成功。
檢舉結果若是有製發罰單,有爭議的話,應該是循救濟管道和修法管道,因為法條無法全面概括所有情況。
但是相對負面或是影響他人者,就比較難申訴過關。

執法者不守法,談的是執法程序,最有名的例子就是辛普森事件。台灣也有不少刑案是如此==>好像扯遠了。

再舉個可以思考的實例
目前檯面上的政治人物,一定數量是犯過法的,交通違規的也很多。不知是否可以限制其公權力?
而更直接講,警務人員也是有違規過的。自己休假買早餐違停,但上班執勤難道要他放過所有人? ....
我覺得應該只是當時所代表的身分不同,不代表警察職權永不存在。

會不會用這樣分開看比較清楚。






hcs0525 wrote:
這麼公正⋯須不須要...(恕刪)


今價賣喔 wrote:
所以肯檢舉的人真的很少很少
那些愛違規的不用怕被檢舉啦
被民眾檢舉的機率超低的
比你中200元統一發票還低呢(恕刪)

今價賣喔 wrote:
誰會怕被檢舉?
還不就是那些愛違規的
我騎車開車20年
不敢說都沒違規過(沒有人能不違規的啦 少唬人了 市區超速一定有啦)
但從來沒被檢舉過
一次都沒有(恕刪)

中和小黃 wrote:
老實說就算被逮到,都很划算
每天都在違規,一年也就被抓那麼一兩次

違規大戶另當別論(恕刪)

今價賣喔 wrote:
本來就是了
我常說
你不信就做個實驗
牽台機車去放紅線
看要放多久才會被民眾檢舉到一次
除非你那邊附近剛好出了一個超級檢舉達人
要不然要被檢舉到還真難哩(恕刪)

A辣愛怕跑 wrote:
老實跟你說
你在路上看到一台車出現"微違規"的情形
此行為你是可以不用檢舉
但是如果你時間夠
跟在他後面一段時間
絕對是可以錄到"正常違規"的行為
信否?(恕刪)


A辣愛怕跑 wrote:
愛違規都是你的理由啦
你真的有載送老人殘障時被開單再說啦
真的有心守法~載送殘障老人都會去想到更合法更安全的方法
你用違規的方式載送殘障老人~造成交通堵塞且有發生意外的危機~根本是置老人的安全於不顧
根本是自己求迅速方便與自私而已
少在那邊用殘障老人當擋箭牌(恕刪)


Sensation owner wrote:
為了良好的交通 為了廣大用路人的安全
多多檢舉就對了 100分
看到有些人仇視檢舉的人
何必呢~
檢舉人如果違規 也是會被別人檢舉的阿(恕刪)


cs057 wrote:


今價賣喔 wro...(恕刪)


這幾位01名人發言都是潔癖的號,要指導人必須是專業或道德超乎

常人才適合吧!

我資質不高不須要各位廢心,問心無愧就可以;本人自行退場⋯
hcs0525 wrote:
這幾位01名人發言都...(恕刪)


您太客氣了
您追求無暇的境界
稱得上是正牌潔淨的高人

因為任何人他們都曾經違規過也犯過錯
所以他們都不夠資格可以檢舉您甚至處罰您

只剩下外星人ET夠資格能檢舉您或處罰您
因為ET應該還沒犯過台灣的法
也還沒違反過台灣的交通規則
所以由外星人ET來檢舉您
您才會心服口服

否則只要是一般"人"檢舉您的交通違規
您都不想要認帳

但天天檢舉逆向停車真的很北爛
jason 567 wrote:
台灣人嘛

警察來開...(恕刪)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