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進加油站就是右轉彎車,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http://motclaw.motc.gov.tw/Law_ShowSBasis.aspx?LawID=E0055093&soid=4701加油站入口就是岔路,汽車駕駛有在三十公尺前打方向燈嗎?
簡單來說就是你同車道超車超車的意思就是你是後車要超過前車正確的超車應該變換車道,但你是同車道錢你是賠定了,最好做好心理建設,跟賣掉機車賠償的打算還有,就算烤漆被你撞掉一粒芝麻的大小,你還是要賠錢,沒有誇不誇張的問題不過你可以說對方有打方向燈,表示前車要轉彎,變成他沒有禮讓直行車,如果有用的話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475415&p=9參考90貼的判決書,及94、95樓下方原po都有用紅字畫重點了90樓貼的案例跟樓主差不多樓主也別太難過,搞不好車鑑所有不同的見解
好累好累 wrote:摁摁沒關係我撞的位子...(恕刪) 看行車沒關係,記得名子順位。對方順位一,你順位二,警察問有沒有異議,記得說沒有。這就代表初判你肇責小,當然後續的鑑定報告是可能翻盤,但是鑑定報告不是免費的啊~初判肇責小,可別傻傻的去鑑定啊~要鑑定也是對方的事。可別翻了盤,卻是自己花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