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有經驗的前輩或是建議該怎麼處理!
上個月19號小弟太太的小肥(Fit)停放於路邊停車格,早上要去開車上班時發現車子莫名被撞了,
沒錯就是停在停車格裡被撞的,我太太到了時沒看到肇事者,但有看到一台車頭半毀的機車停在後方,
心想應該就是這台車撞上小肥的,後來在小肥的前檔看到一張警察的名片,打電話過去詢問才知道
是位年輕的小女生撞的,被送到醫院醫治,聽員警說是因為精神恍惚,所以沒煞車就撞上小肥,接下來
就陪我太太去警局做筆錄取得報案三聯單再把小肥送回原廠檢修並請保險公司做代位求償.
過了3天後想說試著聯絡一下對方,沒連絡上,應該是還在休養中,改發簡訊通知一下對方
已經將車子送修,保險公司也會跟對方連絡,請他先好好養病,等車子修復後再來商討賠償事宜,
隔天一位聽起來應該是他媽媽的女士打給我,語氣平淡的說對方還在就診,他們有保任意險,我說
那很好啊,車損的部分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財損的部份等車子修復後再開明細給對方,也請他好好
照顧她女兒,又過2天,這位媽媽在上班時間打給我太太,因為我太太在忙,請他打給我,他說要約見面,
因為我們都在上班所以就婉拒的他,也告知現階段就請你先照顧好妳女兒,讓他趕快復原,小肥還沒修好,
也不知道有那些財損,等小肥修好後再來見面也不遲.
上週小肥終於修好了,修了14萬,嗯!比剛開始車廠估19萬少了5萬,應該是車廠建議要切割備胎室
及左後葉子板換新的,我考慮後還是用鈑的就好,因為一切下去我的中古車價會折損更多,所以只有
讓他切割車尾板,其他部件就按車廠建議進行更換.之後請車廠中古車業務主管來估價,該主管告知
收購價是23萬,再問他同年份車型(2012/8月,66萬9那款)如果沒有出車禍,收購價是多少?他回報是
28~30萬,也就是說這樣一撞我的中古車價減損約5~7萬.
上星期四傳了簡訊給對方告知我的車修好了,並將財損明細提出,修車期間(3周)的計程車費約1千多
(我太太是業務,每周有個2~3天要拜訪客戶跟協力廠),幼兒安全座椅2000(因為上面都是碎玻璃,不好
清乾淨,怕小孩坐會被刺到,就直接報廢,我是用中古價計算,還不是用全新價格要求),
以及中古車價減損約5~7萬.對方也回簡訊說請我跟他的保險公司談,聯絡對方保險公司,同意賠付
計程車費及安全座椅,但中古車價減損他們不理賠(這我早知道,理由不外乎就是你車子零件也有折舊
我都幫你把損壞的地方修好換新的~!@#$%^&),他也告知就這個部分只有2個選擇,1是上民事法庭,1是
跟他的當事人另外私下和解.
星期一打電話聯絡對方,電話接通了,也將跟保險公司商討的結果告知,之後她說會跟家人討論後再告
知我,隔天對方傳簡訊告知因為剛開始上班沒辦法負擔這麼多的中古車價減損,他可以賠付我2萬做為
補償,我跟我太太討論後也接受他的提議,並馬上回傳簡訊告知同意他所提方案,請他跟我約時間碰面
簽和解書,然後一直到昨天就都沒消息了,昨天下午跟晚上兩2度打電話給對方,都沒有聯絡上,晚再傳
簡訊給對方請他安排時間見面簽和解書,到現在也沒有任何回覆........
想請問一下前輩們有過相關經驗嗎?都是怎麼處理的?這中古車價的減損真的就要自己吞下去嗎?
有沒有前輩有上過民事法庭去爭取過啊?要如何申請民事法庭判決勒?
附上一張小肥被撞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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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661,&job_id=63755&article_category_id=273&article_id=31398
被撞修護後車價減損.求償.
01上我有看過求償成功過.(他是連車損.財損一起告)
他好像用汽車公會鑑價單.
法院(審判長)比較接授汽車公會鑑價(要收費).
你可以請車廠開具鑑價單.
不被接受.才再用汽車公會鑑價單.
(庭會會有多天間隔.審判長會當庭宣佈下次時間.覺得不夠可以提出)
向法院(車禍發生地或肇事者戶籍地所轄法院)遞訴狀(可郵寄.*我哥在本地(台南)詢問.訴訟輔導科寫.法院收.然後轉新北(被告)*(網路有參考)告肇事者(不是保險公司.後肇事者委任保險公司).裁判費不多(因財產權而起訴,其訴訟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下部分,徵 收一千元;逾十萬元至一百萬元部分,每萬元徵收一百一十元).
訴狀可提訴訟費用(裁判費)由被告負責.法院(全准原告所訴-被告負責).(駁回-原告負責).(部分准.部分不准.各一半)
法院現在多會先開和解庭.(我寫陳報狀說談過.不用再開.准)
第一次報到.法警問要不要先談和解(旁有和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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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自己有車體險.沒有零件折舊問題.
如果沒有.上法院保險公司會提.
(30萬元以下簡易庭.法院過程其實簡單.只是證據要被法院(審判長)認可.
還有要在提告法院出庭.(民事連續2次未到庭.視為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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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供參考
2016我哥開我車被撞(對方全責).我哥有體傷未能和解.2018.2年期限到期前提告.車嚴重損壞.(報廢)請求依市價賠償.
第一次
提2016當時網路2手平台售價.不被保險公司.法院(審判長)認可.-價格不具公信力.
審判長-和解或讓我再提證據.我選後.
第2次(1個月後)
由網路2手平台查價.2018年用2004車估價(2002車2016被撞)同為14年車.不行.(時間點不同.)(雙生車也不行).
公信力就沒有討論
審判長說先撤回(先前已給我一個月找車價証明)或送汽車公會鑑價或和解.無奈接受和解.(5萬).
(市價約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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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先前詢問.超過10年車.依殘質.(原車價1/10)(5萬).
我哥體傷談和解順代提(保險公司-3.7萬(全部5萬(有其他損失1.3萬)
提告後.說依(權威雜誌)(5萬).
之前有問某汽車公會是否會按車況估價.說會.寄了照片.
估價單來.附表格.只是按年份.(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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