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距離與時間哪來速度?任何收費的電表水表、測速儀器都須經過標準檢驗甚至定期校正不能說因為沒有檢測方法就得合法上路向人民搶錢吧!標準局只說無法檢測,政府自己知法犯法?當然...違規事實明確,如違停、越線超車等是可用逕行舉發搭配人工操作數位影像設備舉證但是區間測速屬無人操作設備之舉發也牽扯到距離與時間公正性,理應要有設備檢測與校正標準個人認為像萬里隧道,路程不長確實也常因為超速而失控肇事用區間測速個人沒意見高速公路使用區間測速維持定速行駛反而容易造成疲勞駕駛上次國道警被撞就是疲勞駕駛與後方警戒沒做好才造成區間測速治標不治本國道警通通回家睡覺,靠螢幕抓就好了
限速50,整個測速區間持續超過70km/hr才開罰?就算是定速65km/hr也不會被罰到。很好呀,若能加上時速30以下加罰龜車,那更棒。話說,現在的科技,一個月誤差個一秒都很少見,再以5分鐘攤平,也不過0.000幾秒的誤差值唄既然都敢超速38km/hr以上,有必要計較那與41km/hr;零點幾秒,也就是表中的34與35秒中間的秒差嗎?
都已經寬容到多20讓你飆了,你還好意思討那一秒標準的給你方便當隨便+貪得無厭100塊的東西,你只付81老闆都睜隻眼閉隻眼不跟你計較了若還敢開口說 : 昨天80都可以,退我一塊你覺得老闆會真退你一塊還是押你到警局連本帶利要回來寫了一整篇落落長數據一堆一副專業樣,結果數學還不如一位小學生你知道 50 和 51 那一個數字比較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