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就算是塞車跟著前方車輛走,不打方向燈,被後方車輛檢舉,一樣會被罰3000元喔!錢不好賺,各位駕駛要小心啊~另外,想請問各位大大一下,若前方的車輛違規,但他的車尾裝有2支以上的後拍式攝影鏡頭,請問您會檢舉嗎?
一直都很忙 wrote: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恕刪) 會的,檢舉要有技巧,7天內送件即可,待車主收到罰單,最快都1個多月後...而64G記憶卡一個鏡頭只能錄8~10小時,2個鏡頭只能錄4~5小時,通常一個連假日旅遊,資料就開始立刻被覆蓋掉。
對有些人來講,方向燈是選配。什麼叫被害到~.~. 這也然怪台灣交通一直都很亂。----------------------------------------------------圓環車道,那不就直直開過去穿3-4條線的車道也不用打分向燈。不是直直開就是對的,要看地上的標誌。尤其是過紅綠燈,有些就會內車道直線對應另一邊路口是外車道。直直開就容易出事的。
transwen wrote: 我倒覺得這是非常輕微的違規。很多人罵得要死的切換車道不打方向燈都是出現在「匯流」,匯流時方向燈當然要打給其他車輛看不然會撞上。樓主的情況卻是相反,一條路分流成兩條路。漏打方向燈也不會影響到後車鄰車的安全性。警察看到也不會主動開單。果然是行車過節被人檢舉。
我覺得 這才是一道變成兩道的標線該有的樣子點我 我是說雙白線左邊往左往右都可以 根本沒變換車道 為什麼要打偏偏台灣一堆一道變兩道都是從道路邊緣直接劃標線也沒有施工標準 所以 不想被檢舉 還是打吧yuffany wrote:一條路分流成兩條路。漏打方向燈也不會影響到後車鄰車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