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chsal wrote:路肩開放只能給要下交流道的小型車輛行走所以碰到出口後就要下去不能切回來唷!切回來被檢舉會哭哭喔 如果開放通行的文字是「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被檢舉確實會開單如果開放通行的文字是「路肩通行限小型車」切回來被檢舉不會開單請注意文字內容即可
yanchsal wrote:路肩開放只能給要下交...(恕刪) 現在的規定應該是這樣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83&p=1其實也不會不好分辨,類型3的非常少,所以就只要留意牌子上有沒有「出口」這兩個字就好了。
AK7147 wrote:今年一隊大大超仁慈的,檢舉利用「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超車(切回主線),會幫違規者想出各種理由所以不開單,真是佛心來的~ +1所以我現在都不會檢舉這項了......自己勞心費力剪影片送檢舉,最後被各種理由打槍
AK7147 wrote:今年一隊大大超仁慈的,檢舉利用「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超車(切回主線),會幫違規者想出各種理由所以不開單,真是佛心來的~ wingsky wrote:+1所以我現在都不會檢舉這項了......自己勞心費力剪影片送檢舉,最後被各種理由打槍 那大隊一直以來都很仁慈佛心的,違規者的天堂,檢舉人的地獄所以那兒的路肩牌子,應該拿黑色膠帶貼成下面這樣,才符合現狀,往不往出口,根本沒差
別射裡面 wrote:只要看到行駛路肩就檢舉!!開放路肩??很簡單,只要將行車記錄器時間改為非開放路肩時間,然後將行駛路肩車輛一一舉發每一台都會被開單屢試不爽 6月7日就留這篇了,到現在快兩個月了,改行車紀錄器時間檢舉幾件了??別射裡面 wrote:被開單,覺得不服的,可以申訴啊申訴管道又不是沒有,是不是? 是呀,可以申訴呀只要被檢舉人提出ETC行車時間證明去申訴,就是換你跑警局的時候了超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