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射裡面 wrote:很簡單,只要將行車記錄器時間改為非開放路肩時間,然後將行駛路肩車輛一一舉發每一台都會被開單 這位常常發表違法意見請涉世未深的年輕人不要輕信與嘗試意圖使公務員登錄虛偽不實公文書構成刑法偽造公文書罪該罪非告訴乃論也就是公訴罪萬一被判刑真的要坐牢即使在庭上抗辯是這位仁兄教的也難以免除刑責除非行為人犯罪時未滿18歲或犯罪時心神喪失
別射裡面 wrote:只要看到行駛路肩就檢舉!!開放路肩??很簡單,只要將行車記錄器時間改為非開放路肩時間,然後將行駛路肩車輛一一舉發每一台都會被開單屢試不爽 那你拿出幾個你已成功將行車記錄器時間改為非開放路肩時間,並檢舉成功,也開單的範例給版上廣大用路人瞧瞧當紅斑馬員警們都瞎了還是聾了?
我覺得原設計只能開放出口通行的有點不合理很多路肩開放應該是因為車流大,所以才開放路肩的吧那有開放又限出口專用的,這樣有開跟沒開不是一樣嗎很多開放出口專用的路肩的交流道,根本沒有車輛要下呀因為很多龜車的關係,通常我如果使用路肩的時機,通常就是拿來超車路肩我覺得對我來說最大的效果就是避開龜車的車陣很好用…
吳小胖1229 wrote:我覺得原設計只能開放出口通行的有點不合理很多路肩開放應該是因為車流大,所以才開放路肩的吧那有開放又限出口專用的,這樣有開跟沒開不是一樣嗎很多開放出口專用的路肩的交流道,根本沒有車輛要下呀因為很多龜車的關係,通常我如果使用路肩的時機,通常就是拿來超車路肩我覺得對我來說最大的效果就是避開龜車的車陣很好用… 結果道出口前又一堆路肩車匯回主車流, 造成後方車流更加擁塞, 爽到哩, 甘苦到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