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線主要為"超車禮讓道",最高速限長程佔用合理個屁


herblee wrote:
法律是有位階的, ...(恕刪)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的位階比法律33-2(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還要高嗎?

若不是,怎麼國道圓山段的內側車道(內側車道為超車道)竟被位階較低的規則改變了?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不就是你常掛在嘴邊的⋯沒有超車行為就沒有超車道路權~~~~怎麼現在又變成標誌位階高於法律了?⋯⋯⋯⋯⋯你的超車道鐵律這麽簡單,一塊位階較低標誌鐵牌就改變啦?
Sanolip wrote:
現在,台灣的外線車道...(恕刪)



哈哈~我也是
我開高速公路要超車
都挑右邊車道
反而還比較順暢
看到小賢子 wrote: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的位階比法律33-2(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還要高嗎?

若不是,怎麼國道圓山段的內側車道(內側車道為超車道)竟被位階較低的規則改變了?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不就是你常掛在嘴邊的⋯沒有超車行為就沒有超車道路權~~~~怎麼現在又變成標誌位階高於法律了?⋯⋯⋯⋯⋯你的超車道鐵律這麽簡單,一塊位階較低標誌鐵牌就改變啦?
..(恕刪)

請先弄清楚 取締規定、效力規定、訓示規定
請先弄清楚 優先適用
依 中央法規標準法
法規對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之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

33-2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 , 請看清楚條文再發言

請先有 路權觀念
看到小賢子 wrote:
你問官了嗎?為何要...(恕刪)

只剩跳針的功能
您壞掉了嗎?

您發文前有先問問高公局
這是"疏洪道",還是"攔河堰"嗎?


沒有的話,為何一直要小弟去問?
您自己沒辦法判斷"對錯"
還想"指教"小弟?

這麼想"解卦"
應該是您去問,再回來打小弟臉啊
怎麼會在這展現您的"有口難言"跟"不能自理"?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請先遵守高速公路管制規則規定!遵守規則自然有路權

herblee wrote:
請先弄清楚 取...(恕刪)

8924132 wrote:
只剩跳針的功能您壞...(恕刪)

只剩跳針的功能
您壞掉了嗎?

您發文前有先問問高公局
內側車道是"超車道",不超車有路權嗎?
接下來十幾篇都是我的留言,沒興趣的可以直接快轉到#912

herblee wrote:
您根本就不知道 FFS=BFFS-fLW-fLC-fM-fA
早就說過了, 已經說很多次了 ? 還是不知道 ?
是不是 FFS=BFFS-fLW-fLC-fM-fA 自有定義
並不是 108.5 就不是 FFS
這不知道是什麼邏輯???
HCM 2000, LOS C 那條線就是標注 16 pc/km/ln .完全有依據和來源, 來源數字都在 HCM2000, 不知道在質疑什麼 ?
還是又誤以為什麼都是速度? 以為速度決定一切, 以為速度決定 Free Flow ?
不知道在車流量大時, 車速越快反而造成堵塞


我以前就告訴過你,試著用HCM 2000的公式搭配Excel自己做圖
像我做的這樣,你就會非常清楚車速與車流量的變化

如果基礎的數理都不肯驗算,只想複製貼上撿現成
最後就是觀念一錯再錯






公式都給你了
FFS=110,Vp=1740 → S=108.5 ; S值與FFS值並不相等
只有Vp≦(3100-15*FFS),S=FFS
以FFS=110而言,要密度13車/km以下才會發生 S=FFS



herblee wrote:
已經說很多遍了
車速和堵塞無關
F自由車流 本來就不是只指某一種車速 , 無關
斜率(dV/dQ=0及<0)已經說明了, "車速"和"堵塞"的關係是 無關 ! 以及 負相關
V和Q 沒有正相關, 即車速完全無助於"不堵塞"
V固定為110km/h,在Q車流量1450之前, 斜率=0 是一條直線 ,無關 "堵塞"
答案是無關, 車速多少?和堵塞沒有關係


亂七八糟,你的斜率公式dV/dQ,裡面只有『車速V』與『車流量Q』的關係
經H大大加油添醋後,變成是『車速』與『堵塞』的關係???



herblee wrote:
V固定為110km/h,在密度D大於16車/km時, 已經反轉為斜率<0 , 車速越高, 車流量反而減少
斜率<0時, V 增加時 , Q會減少
此斜率已經代表"車距"的變化是負值 ,趨勢是 車距"越來越小。"超過最大密度D之後, Q 就不會再增加了", 密度越來越高, 車流量反而減少 !
在車流量大時, 車速越快反而造成堵塞


亂扯一通
再FFS=110、Q=1450之後的曲線關係明明就是『V在遞減 , Q在增加』
上一段結論是
『車速多少?和堵塞沒有關係 』
下一段結論馬上變成
『在車流量大時, 車速越快反而造成堵塞』??

一下子說『車速』跟堵塞無關、一下子又說『車速』越快反而造成堵塞
邏輯內戰開始了
herblee wrote:
沒問題,你認為是外行人就外行人
好吧, herblee 本來就外行, 這對herblee完全沒影響 ,您認為的外行會怎麼樣 ?
世界先進國家的高速公路行控, 都仍然是運用這套 學理 ,你認為的外行運作得很好


還是那句話,理論沒問題,被你加工之後全變成是『外行』問題
請不要動不動就把自己的加工論述跟那些專家學者的論述綁在一起
你跟他們等級差多了…



herblee wrote:
1.能機動開放/關閉路肩,適時增加車道數目
2.機動調整速限,"前後路段差別速限",可變車速由 120->80->60=瓶頸點=60->80->120,拉開塞車路段的可行車間距
拉開車距, 就改變了車流密度
這樣的先減低速限, 再增加速限的調控手段, 讓車流能移動, 不會完全塞死
這速度一直在變, 降速會讓車流走走停停嗎? 不會
降速限讓安全車距縮小, 不須要那麼長的車距, 就能容納更多車
降速限會讓前車操控後車, 後車必需受制於前車, 形成S同步車流嗎? 不會,在速限範圍內, 後車仍然追不上前車


H大大開示『車速完全無助於"不堵塞"』
那何必調整"速限"來控制"車速"而解決堵塞問題???
怎麼辦,又前後說法矛盾了..

世界先進國家的高速公路行控都是錯的嗎??
herblee wrote:
還第一次聽到,在沒有任何證據之下, 就能說 LOS標準套入有無堵塞行車, 是外行人做法?
LOS 無法決定 ? 同一個視野下 ,LOS A 只有3台車, LOS F 有20台車擠在一起, 這樣看還分不出堵塞或不堵塞?
那1km內擠入200台車, 完全保險桿頂保險桿,動都不能動, 堵塞還是不堵塞 ????


那H大大來幫忙解答好了
下圖的LOS A (3車/km/車道)情況,速限110km/h路段
扣除路隊長後,後面的車輛算堵塞還是未堵塞??
有保證FFS嗎???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