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lee wrote:
法律是有位階的, ...(恕刪)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的位階比法律33-2(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還要高嗎?
若不是,怎麼國道圓山段的內側車道(內側車道為超車道)竟被位階較低的規則改變了?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不就是你常掛在嘴邊的⋯沒有超車行為就沒有超車道路權~~~~怎麼現在又變成標誌位階高於法律了?⋯⋯⋯⋯⋯你的超車道鐵律這麽簡單,一塊位階較低標誌鐵牌就改變啦?
herblee wrote:
您根本就不知道 FFS=BFFS-fLW-fLC-fM-fA
早就說過了, 已經說很多次了 ? 還是不知道 ?
是不是 FFS=BFFS-fLW-fLC-fM-fA 自有定義
並不是 108.5 就不是 FFS
這不知道是什麼邏輯???
HCM 2000, LOS C 那條線就是標注 16 pc/km/ln .完全有依據和來源, 來源數字都在 HCM2000, 不知道在質疑什麼 ?
還是又誤以為什麼都是速度? 以為速度決定一切, 以為速度決定 Free Flow ?
不知道在車流量大時, 車速越快反而造成堵塞
herblee wrote:
已經說很多遍了
車速和堵塞無關
F自由車流 本來就不是只指某一種車速 , 無關
斜率(dV/dQ=0及<0)已經說明了, "車速"和"堵塞"的關係是 無關 ! 以及 負相關
V和Q 沒有正相關, 即車速完全無助於"不堵塞"
V固定為110km/h,在Q車流量1450之前, 斜率=0 是一條直線 ,無關 "堵塞"
答案是無關, 車速多少?和堵塞沒有關係
herblee wrote:
V固定為110km/h,在密度D大於16車/km時, 已經反轉為斜率<0 , 車速越高, 車流量反而減少
斜率<0時, V 增加時 , Q會減少
此斜率已經代表"車距"的變化是負值 ,趨勢是 車距"越來越小。"超過最大密度D之後, Q 就不會再增加了", 密度越來越高, 車流量反而減少 !
在車流量大時, 車速越快反而造成堵塞
herblee wrote:
沒問題,你認為是外行人就外行人
好吧, herblee 本來就外行, 這對herblee完全沒影響 ,您認為的外行會怎麼樣 ?
世界先進國家的高速公路行控, 都仍然是運用這套 學理 ,你認為的外行運作得很好
herblee wrote:
1.能機動開放/關閉路肩,適時增加車道數目
2.機動調整速限,"前後路段差別速限",可變車速由 120->80->60=瓶頸點=60->80->120,拉開塞車路段的可行車間距
拉開車距, 就改變了車流密度
這樣的先減低速限, 再增加速限的調控手段, 讓車流能移動, 不會完全塞死
這速度一直在變, 降速會讓車流走走停停嗎? 不會
降速限讓安全車距縮小, 不須要那麼長的車距, 就能容納更多車
降速限會讓前車操控後車, 後車必需受制於前車, 形成S同步車流嗎? 不會,在速限範圍內, 後車仍然追不上前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