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線主要為"超車禮讓道",最高速限長程佔用合理個屁

1974 wrote:
互利
在交通壅塞時,因行車速率較低,小型車得不受前揭車道使用規定限制,行駛於各車道。


自利
只想淨空內線超車道,確保自己可快速到達目的


很高興您終於明白"快車道"的"玩法"是"自利"模式
不枉小弟把五月天都請出來了

所以,"法律"才這麼寫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特別法係指適用於特定的人、事、時、地的法律,通常規定範圍較為狹小,規定內容較為詳盡,且屬特殊性規定
普通法與特別法的區別實益,在於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的適用。換言之,倘若同一事件有二以上的法律為不同規定時,應優先適用特別法的規定


強行法係指不問當事人的意思如何都必須適用的法律,例如條文中有「應…」、「不得…」、「非…不得…」等字樣即屬之
倘若條文未明白表示,即須探究其立法內容、性質、精神等,是否是與國家社會公益具關聯性,基於公益上的理由,國家不問當事人意思如何均須強制實現其內容而定


特別法+強行法=優先適用+絕對適用

您看人家光中線車道就快"屌打"我們超車道了


我們的還在內車道唱"我在天上飛~"
不肯回中線呢


建議加個"前面的通通讓開,我開最高速限"的"旁白"
已昭顯其"大私無公"的氣魄

1974 wrote:
哇~我是回給H學者...(恕刪)

您看是誰在"飛"呢?


這跟您那"自利"模式"快車道"的圖
有沒有87%像?


1974 wrote:
哇~
我是回給H學者,怎是你對號入座
沒關係的,誠實也是一種美德,至少不掩飾你的自私...
還有
因為你飛太高,87%台灣人在你眼裡是渺小
若有87%台灣人覺得你裝神弄鬼,請不要傷心
因爲是你飛太高⋯


要回給H學者,只要用慕容復的「斗轉星移」招式就夠了

破解H學者謬論大攻略

例如
H學者拿了台灣的這張交通照片開始"看圖說故事",酸台灣 ==>邏輯代號為 A+台
反對者可以拿著類似的德國圖也跟著用一樣的方式"看圖說故事",酸德國 ==> 邏輯代號為 A+德

這時候H學者看到"德國神主牌"被攻擊,就會卯起來反駁
但是"德國神主牌"不能被挑戰,所以只好反駁"A(看圖說故事)"這件事
德國的圖可能有很多因素在裡面(公務車 or 禁止變換車道...)
不能片面任意解讀,blabla,反駁"A(看圖說故事)"=> 邏輯代號為B
這時候就出現經典的"雙重標準",因為自己可以用"A"判斷事物,別人用"A"判斷事物就是錯的

接下來反對者也不需要對他的反駁"A"再進行邏輯上的錯誤回覆
直接請H學者幫你
反對者只要直接表明H學者雙重標準,順便把他抨擊"A"的方式(邏輯B)回敬他到一開始的"A"邏輯
如果他又開始發動『反反駁"A(看圖說故事)"』這件事 ==> 邏輯代號為C
接著再拿他的邏輯C打他的邏輯B,他就可能再生出邏輯D,接著再拿邏輯D打邏輯C,以此類推


"16車/km的不堵塞行車"邏輯謬論,只要生出一個"17車/km也是可能不堵塞行車"來反駁
看他怎麼回,就順著他的邏輯回給他自己
然後又可以見到H學者的自己『邏輯內戰』

有時候自己邏輯打架,就會出現說法前後不一致的問題
這時候只要點出"前後說法矛盾",凹不過去他就會停止了...

屢試不爽
8924132 wrote:
很高興您終於明白"快...(恕刪)


哇~
我是回給H學者,怎是你對號入座
沒關係的,誠實也是一種美德,至少不掩飾你的「自利」⋯

還有
因為你飛太高,87%台灣人在你眼裡是渺小
若有87%台灣人覺得你「好高騖遠」,請不要傷心
因爲是你飛太高⋯

⋯⋯⋯⋯
「87%的台灣人」出自8924132 wrote:


霸佔內線只有警方能開罰 民眾不能檢舉速度類的

但各位別喪氣 愛霸佔內線的 合理推斷 其他方面也是很愛違規的

速度類型不能檢舉 國道還是很多行為可以檢舉 大家用力檢舉就對了
8924132 wrote:
您看是誰在"飛"呢?...(恕刪)


這棟才蓋到87,你截取某棟134部份內容??
要我猜呀?
我猜是你”飛”呢~
87%的台灣人在看你怎麼降落呢



1974 wrote:
這棟才蓋到87,你截取某棟134部份內容??
要我猜呀?

我也猜不出來某兄一直跳針複製貼上一樣的對話是想要表達啥?

跨攏眸...
1974 wrote:
哇~
我是回給H學者,怎是你對號入座
沒關係的,誠實也是一種美德,至少不掩飾你的「自利」⋯

這棟才蓋到87,你截取某棟134部份內容??
要我猜呀?

誠實的確是種美德
但是承認"自利"的可不是小弟喔


連結一併給您了

1974 wrote:
還有
因為你飛太高,87%台灣人在你眼裡是渺小
若有87%台灣人覺得你「好高騖遠」,請不要傷心
因爲是你飛太高⋯

小弟那三張圖
談的是"因果",講的是"輪迴"

這老早就不是"速度"問題了
是"位置"問題

只要不回中線
留著讓慢車進來


接著就是"唇亡齒寒"的故事了


這遊戲有人會叫人選"全拿"?


在重複的囚徒困境中,博弈被反覆地進行。因而每個參與者都有機會去「懲罰」另一個參與者前一回合的不合作行為。這時,合作可能會作為均衡的結果出現。欺騙的動機這時可能被受到懲罰的威脅所克服,從而可能導向一個較好的、合作的結果。作為反覆接近無限的數量,納什均衡趨向於帕累托最優。

反正,結果就是"互相傷害"而已



1974 wrote:
我猜是你”飛”呢~
87%的台灣人在看你怎麼降落呢

有這麼多人想看小弟怎麼"降落"啊


沒把握"降落"
您敢"起飛"?
Gullit168 wrote:
#849兩句話意思..
H大大,是你自己說"16車/km是保證為 Free Flow"
你知道"保證"是什麼意思嗎? 代表100%唷~~~
你掛保證,結果FF=110的車速還是可能會出現108.5

看來你的保證一點都不保證
.(恕刪)

您根本就不知道 FFS=BFFS-fLW-fLC-fM-fA
早就說過了, 已經說很多次了 ? 還是不知道 ?
是不是 FFS=BFFS-fLW-fLC-fM-fA 自有定義
並不是 108.5 就不是 FFS
這不知道是什麼邏輯???


Gullit168 wrote:
你之前計算都沒考慮上面的因子
胡亂就保證"16車/km為 Free Flow"
所以我才強調你認知有誤
本來就不能把LOS標準套入有無堵塞行車,外行人做法
.(恕刪)

HCM 2000, LOS C 那條線就是標注 16 pc/km/ln .完全有依據和來源, 來源數字都在 HCM2000, 不知道在質疑什麼 ?
還是又誤以為什麼都是速度? 以為速度決定一切, 以為速度決定 Free Flow ?
不知道在車流量大時, 車速越快反而造成堵塞

已經說很多遍了
車速和堵塞無關
F自由車流 本來就不是只指某一種車速 , 無關

斜率(dV/dQ=0及<0)已經說明了, "車速"和"堵塞"的關係是 無關 ! 以及 負相關
V和Q 沒有正相關, 即車速完全無助於"不堵塞"
V固定為110km/h,在Q車流量1450之前, 斜率=0 是一條直線 ,無關 "堵塞"
答案是無關, 車速多少?和堵塞沒有關係

V固定為110km/h,在密度D大於16車/km時, 已經反轉為斜率<0 , 車速越高, 車流量反而減少
斜率<0時, V 增加時 , Q會減少
此斜率已經代表"車距"的變化是負值 ,趨勢是 車距"越來越小。"超過最大密度D之後, Q 就不會再增加了", 密度越來越高, 車流量反而減少 !
在車流量大時, 車速越快反而造成堵塞

Gullit168 wrote:
本來就不能把LOS標準套入有無堵塞行車,外行人做法
.(恕刪)

您的說法是挑戰所有的車流理論嗎?
LOS 將車流密度(D)分為6級 , 分類車流密度 (D) LOS A ←→ LOS F
因為 Q = D × V (D當然和 Q 有關, 而且是 正相關)

當前所有的車流理論都是說, 堵塞的主因是 Q超過道路負荷, 次要原因是"車流擾動" 及 "道路瓶頸"
車流量Q超過道路負荷, "車流擾動" 及 "道路瓶頸" 全都會影響"車距"D(幾台車/公里)
車流量Q超過道路負荷 , 確定一定會發生相變,會發生 F自由車流→S同步車流 , 但無法確定是在 Cmin←→Cmax 之間的那一點發生

"車流擾動" 及 "道路瓶頸" 就會決定F自由車流→S同步車流的"相變",發生於 Cmin←→Cmax 之間的那一點

你之前就不知道"車距"和 密度D 是同一種當量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261997&p=168#67770824
(密度D) VS (車流量Q) ,有正相關(斜率dQ/dD>0) 和負相關(斜率dQ/dD<0)
說很多遍了, 到現在還是不知道?
沒問題,你認為是外行人就外行人
好吧, herblee 本來就外行, 這對herblee完全沒影響 ,您認為的外行會怎麼樣 ?
世界先進國家的高速公路行控, 都仍然是運用這套 學理 ,你認為的外行運作得很好

1.能機動開放/關閉路肩,適時增加車道數目
2.機動調整速限,"前後路段差別速限",可變車速由 120->80->60=瓶頸點=60->80->120,拉開塞車路段的可行車間距
拉開車距, 就改變了車流密度
這樣的先減低速限, 再增加速限的調控手段, 讓車流能移動, 不會完全塞死

這速度一直在變, 降速會讓車流走走停停嗎? 不會
降速限讓安全車距縮小, 不須要那麼長的車距, 就能容納更多車
降速限會讓前車操控後車, 後車必需受制於前車, 形成S同步車流嗎? 不會,在速限範圍內, 後車仍然追不上前車


還第一次聽到,在沒有任何證據之下, 就能說 LOS標準套入有無堵塞行車, 是外行人做法?
LOS 無法決定 ? 同一個視野下 ,LOS A 只有3台車, LOS F 有20台車擠在一起, 這樣看還分不出堵塞或不堵塞?
那1km內擠入200台車, 完全保險桿頂保險桿,動都不能動, 堵塞還是不堵塞 ????


Gullit168 wrote:
所以文獻裡面找不到車長的數據??
為什麼是5米,你用冥想的? 有公式嗎?
.(恕刪)

因為大家都是這樣認定的
這些都是車流理論的書 , 車長就是 5m

計算時也是以5m來計算

這也是 16 ft ,括弧內約略為5m , 您也質疑嗎 ?


Gullit168 wrote:
所以我說
美國國家科學院交通委員會有把最高速限只定在110嗎?
美國國家科學院交通委員會有把車長只定在5米嗎?
LOS有它的用法,但絕對不是你說的用法
你把你自己跟美國交通委員會綁在一起?? 你也太高估你自己了
...(恕刪)

你根本不知道 FFS 不是"最高速限"
你不能拿日本車來看美國車
你要看 AASHTO 美國國家公路與運輸協會 的數字嗎 ?

Passenger car length 5.8m

Passenger car length 19ft

你可能不知道,美國車都很長 , 以pickup為例,大多超過5m, Ford Ranger 5354 mm., F150車長5910mm, Toyota Tundra5810mm, VW Atlas Tanoak 5438mm
美國計算車長是更長,是6m, 18ft-22ft


Gullit168 wrote:
不對,錯誤的觀念,說過很多很多很多很多次了
他們可能是用"車速105"在超"車速100的中線慢車"
或是用"車速100"在超"車速90的中線慢車"
平均值低於110,很合理
台灣的內側車道不叫做"最高速限超車道"
...(恕刪)

您把 高管規則 8-1-3 但書要求的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當成什麼?
法規都是行政機關自己隨義解釋? 不必依據法律及法律原則?
車在內側車道上, 可以不必遵守內側車道的速限?? 110km是速限! 110km是速限!速限是110km!

Gullit168 wrote:
被質疑就趕快用google亂槍打鳥??
幾個邏輯上的錯誤
1.這個根本不是高速公路上的數據,亂槍打鳥

這是Journal 發表的文章統計的數字, 『車長』在市區道路和高速公路測到的會不一樣 ???
沒有任何依據, 就能說 17台車全都是 3.78m , 有依據就說這是市區測到的??? 不是高速公路?
自己說的都不需要依據, 別人說的都是錯, 有依據也是錯的

Gullit168 wrote:
2.裡面車長的數據是4.668米與4.736米,再平均下去也是4.7米,到頭來還是沒有車長5米這個數據

(1)沒有小數點, 比較容易解釋,路權就是 60m, 且視59.736m為60m , 完全不影響 LOS C 16 pc/km/ln
(2)地面的分道線長度也是 整數 (公尺), 同樣沒有小數點, 只有分4m或是6m, 有無侵犯路權60m, 對照整數才容易比對,你要說路權範圍是 4.736m+55m=59.736m , 不是 6條車道線, 如何認定那 26.4cm? 如何測?
當然是選整數
Gullit168 wrote:
3.這是"匈牙利"的數據,跟台灣的平均車長有關係式嗎? 台灣的車平均有比較長嗎? 如何類推到台灣的平均5米車長??

台灣的數字不明 , 但是 沒有任何依據, 就能說 每公里有17台車,這17台車全都是 3.78m
依據
台灣銷售前10大車種, 車長都超過 4m
只要不是以全部17台車都是3.78m計算車長,就算以4m來算,就不可能發生 17 車 擠在一起還能有55m車距?


Gullit168 wrote:
4.這篇文獻發表於2017年,你用車長5米的數據早在2016年以前就開始了,更凸顯你這篇文獻是被質疑後才補上來的
我們可以建議將國一全線限速統一110嗎? 扣除北市,現在分兩段很麻煩
2016-10-19 00:46 #14

車長5m (16-17ft) 是常用的方法, 這些研究車流的學者, 出書, 投搞發表期刊, 這樣寫都沒有被審核委員退稿?
你要不要看一下 上面貼的這些 typical passenger car is 5m , mean passenger car length l=5m, 是那一年出書的

Gullit168 wrote:
2017汽車銷售排行前十大車長(公尺)Corolla4.62Rav44.605Sienta4.235HR-V4.294Veryca4.12Tiida4.295Yaris4.145CR-V4.57Livina4.308Mazda 34.47
台灣前十大銷售的汽車車款
沒有一台超過5米
RX 350L車長5米
每天都會遇到RX 350L車聚,這機率高嗎?
把例外當原則在計算??
都不用考慮車道寬度、上下坡、道路瓶頸、事故意外、轉彎路段??

依台灣大多數的車長都超過4m , 以110km行駛,保持車距55m,那答案是一樣,一公里內就只能容納 16台車, 不可能是17台

Gullit168 wrote:
直接保證 "16車/km為 Free Flow"???
所以美國交通科學委員會的LOS C(16車/km)下車速為108.5km/h數據是錯誤的??

這證明你根本不知道 Free Flow 在說什麼?
LOS C(16車/km),為何車速不能是 108.5km/h
當所有車都能同時 108.5km/h , 不受上游及下游車流所影響 , 這是什麼車流 ?

再看, 這是英國M25,實施了機動速限, 車很多, 所以降速限為 40 mile, 所有車都慢下來, 所需的安全車距也縮小,能容納更多車 這樣車流仍然能穩定前進, 不會發生 停停走走的現象

每台車還是有自己的安全車距,在各自的路權範圍內行駛, 不受上游車流及下游車流的影響

前方則增加速限為60mile,加快車流,拉開車距


Gullit168 wrote:
HCM 2000報告數據被H大大打臉???
原來這叫做"正常人"會引用的數字??
原來"正常人"也會看了別人提出來的前十大汽車銷售數據跟車長整理
然後自己偷編輯自己的內文好讓自己看起來思想漏洞沒那麼大??
有空編輯內文,卻沒空回應別人的質疑?

完全不知所云
HCM2000 LOS C 16 pc/km/ln 被誰打臉 ?


Gullit168 wrote:
要回給H學者,只要用慕容復的「斗轉星移」招式就夠了

破解H學者謬論大攻略

例如
H學者拿了台灣的這張交通照片開始"看圖說故事",酸台灣 ==>邏輯代號為 A+台
反對者可以拿著類似的德國圖也跟著用一樣的方式"看圖說故事",酸德國 ==> 邏輯代號為 A+德

這時候H學者看到"德國神主牌"被攻擊,就會卯起來反駁
但是"德國神主牌"不能被挑戰,所以只好反駁"A(看圖說故事)"這件事
德國的圖可能有很多因素在裡面(公務車 or 禁止變換車道...)
不能片面任意解讀,blabla,反駁"A(看圖說故事)"=> 邏輯代號為B
這時候就出現經典的"雙重標準",因為自己可以用"A"判斷事物,別人用"A"判斷事物就是錯的

了解,大概就是說 「斗轉星移」
沒有任何依據, 就能說 17台車全都是 3.78m , 有依據就開始說,這是市區測到的??? 不是高速公路?
那計算高速公路也用 5m 為typical passenger car is 5m , mean passenger car length l=5m, 必然也是否定, 不意外!
無妨 , 隨便您怎麼說都必然是 "金玉良言"
自己說的都不需要依據, 別人說的都是錯, 有依據也是錯的

Gullit168 wrote:
接下來反對者也不需要對他的反駁"A"再進行邏輯上的錯誤回覆
直接請H學者幫你
反對者只要直接表明H學者雙重標準,順便把他抨擊"A"的方式(邏輯B)回敬他到一開始的"A"邏輯
如果他又開始發動『反反駁"A(看圖說故事)"』這件事 ==> 邏輯代號為C
接著再拿他的邏輯C打他的邏輯B,他就可能再生出邏輯D,接著再拿邏輯D打邏輯C,以此類推

因為法規不只一條 , 學理也不是只有一種
這是最基本的 『科學』
科學方法涉及了以下三個步驟:
(1)問題的認知與表述
基本常識是正確的嗎? 每一個名詞的定義弄清楚了嗎?
(2)實驗數據的收集
實驗數據必須達到統計學上的"顯著性" 才能讓人相信
以3.78m代表大多數車的車長? 是能信服的數字嗎?
(3)假說的構成與測試。
反覆的測試本來就是"科學"
以柯霍氏法則Koch's postulates 為例
如果懷疑 病原體 A 是致病的元兇
1.生病宿主之病灶經常可以找到大量的病原體 A。
2.此找到的病原體A 可被分離並在實驗室內培養為相同的病原體B,並記錄各項特徵。
3.純粹培養的病原體B, 應該能接種回到,發現病原體A之相同品種的健康宿主,並能在健康宿主上產生病原體C,並產生相同的病徵。
4.從接種病原體B的宿主病灶,能以相同的分離方法再分離出病原C,且其特徵與病原體A應完全相同。
這樣才能確定元兇 A 就是致病的病原體 , 而 A=B=C 是同一種病原體

這中間只要有一項不同, 表示找錯病原, 診斷錯誤了

邏輯 必然是在 A, B, C,D 都合邏輯 , 不是自己設一個邏輯, 卻完全和其它的學理/法規相牴觸

Gullit168 wrote:
"16車/km的不堵塞行車"邏輯謬論,只要生出一個"17車/km也是可能不堵塞行車"來反駁
看他怎麼回,就順著他的邏輯回給他自己
然後又可以見到H學者的自己『邏輯內戰』

0. 1km 內17台全都是車長3.78m擠在一起,然後永遠保持55m車距不變一起前進?是可信的嗎?
1. 事實上就是 17車/km 就是會堵塞
2.不知道是誰 前後邏輯不一 『邏輯內戰』

Gullit168 wrote:
有時候自己邏輯打架,就會出現說法前後不一致的問題
這時候只要點出"前後說法矛盾",凹不過去他就會停止了...

屢試不爽 大笑大笑

因為 本來
人是動物
狗是動物
當有人自認" 動物 = 動物"
移轉為
人是動物=動物是狗

自然對 人是狗的錯誤深信不疑
看您這麼高興, 自創『破解H學者謬論大攻略』 ? 您就繼續攻略
希望您的書賣的很好
有人對錯誤深信不疑? 又何必去破壞人家的南柯一夢呢 ?

1974 wrote:
互利
在交通壅塞時,因行車速率較低,小型車得不受前揭車道使用規定限制,行駛於各車道。


"堵塞" ≠ "壅塞" , 堵 和 壅 是不同的含義

這明明就有變換車道的空間, 怎麼會是"交通壅塞" J車流 (LOS E 或 LOS F)
"堵塞"S同步流(LOS D), 後車受制於前車, 只能跟隨, 是已經沒有變換車道的"安全車距" , 又何況是"壅塞"

1974 wrote:
自利
只想淨空內線超車道,確保自己可快速到達目的


那些 1,2.3,4,5,6 車, 都是"已經"讓出車道了
讓出的車道在它的後方 , 能利用"這個車道"的車 是後面的來車
這些 1,2.3,4,5,6 車 要如何自利 後方的車道 ?


我在外車道!讓出來的車道在後方, 要如何自利 ?

請告訴我如何調頭? 回去找已經讓出的車道『自利』?

我前方能有空置的超車道, 是更前方的車讓出來的!,是前方的車沒有佔用才空出來的!

herblee wrote:
我前方能有空置的超車道, 是更前方的車讓出來的!...(恕刪)

其實他所謂的"自利"
就是只有"起飛",沒有"降落"的那群
只是他把"超車道"跟"快車道"完全弄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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