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tty Chia wrote:我也不知道初判表為什麼會這樣寫,他橫向闖紅燈沒錯,已經申請肇事鑒定了⋯⋯不知道是否可以變更初判的未注意...明明就有注意 初判本就參考作用而已只是一般雙方或有利的那方對初判無異議的話,保險、調解都依初判走。最省事。你被橫向攻擊,但冠上這條未注意車前狀況致人受傷就很不合理了。若事實如你所述是橫向闖紅燈而來,我想鑑定有很大的機會改寫你這邊無肇事原因。你還可以像主要責任的闖紅燈騎士賠償你車損的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