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as0925 wrote:
你怕死就開砂石車開...(恕刪)
您提到的砂石車和腳踏車的例子非常有趣
讓我想到之前在法國騎腳踏車時,因為路小,一台砂石車就乖乖跟在我們後面
到最後是我們不好意思停路邊請他先走,他才跟我們致意後離去
國外車廠也知道車子對人的傷害性,所以才用車體潰縮的方式儘量保護弱者,保護行人
不只自己,他們更在意別人...尊重並保障所有用路人,畢竟所有用路人都有使用道路的權力
在台灣,就像您提到的,大家買車好像就是鋼性能勝過對方
我車比你硬,我就不怕你;我車比你快,你就要讓開
台灣駕駛觀念與其他先進國家比較不同,大家使用道路的觀念也和他們不同
所以,我們大家有都很大的空間去改變,尤其是大家對對其他用路人的尊重
強者(大車)是有責任保護弱者(小車/重機/機車/腳踏車/行人),以維護道路使用的安全及公平性!!
回到正題,違規就是該罰,而其中最迫切的我覺得是酒駕絕對要加重刑罰,吊扣駕照
再來是最近說微罪不罰,民眾檢舉很難成案,我個人也是覺得政府這樣的做法真的有待商確...
嚴格執法後,再採用違規記點的方式,記點超過就吊扣駕照,這樣才能有效喝止違規,保障所有用路人的安全,不管是幾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