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一點成為胡市長案例的翻版

分享一下檢舉回文:
您於107年3月14日在國道公路警察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1事,答復如下:
一、 有關您檢舉H7-141x號車,於本(107)年3月14日7時23分,在國道一號北向168公里處,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違規事項,並檢附採證錄影檔案資料佐證1案。案經檢視錄影資料顯示,您所駕車輛車頭部位未一併入鏡,且依攝錄影資料畫面判定變換車道行車安全距離,囿於拍攝之遠近、角度及以目視判定等因素,其誤差頗大,至多僅為參考,無法替代以實測數據或標線認定之正確性,舉證力尚屬薄弱,為免爭議,本案以不舉發為宜。
沒照到自己車頭不算數,最好是行車記錄器可以拍的清楚車牌又有廣角跟拉近鏡頭功能兼具啦

zix wrote:
今天友人在路上遇到...(恕刪)

走路肩4000塊這條一定會過,其他的看警察了

mark1329 wrote:
分享一下檢舉回文:...您所駕車輛車頭部位未一併入鏡,且依攝錄影資料畫面判定變換車道行車安全距離,囿於拍攝之遠近、角度及以目視判定等因素,其誤差頗大,至多僅為參考,無法替代以實測數據或標線認定之正確性,舉證力尚屬薄弱,為免爭議,本案以不舉發為宜。(恕刪)


青菜供供也...

不知道、不清楚、不要問我....尚界大...真正是....

~~~路肩違規超車~~~還不清楚???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小弟跟濱江小隊檢舉超過一千件的經驗,此案例只會用行駛路肩,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開罰,不過記得要分兩案送件,一案是檢舉行駛路肩,另一案是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

林口胖胖 wrote:
不過記得要分兩案送件...(恕刪)



防禦性駕駛一定要有 路上狀況太多了!!
這樣的蠢貨把持著不要命最大的心理!!
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當求萬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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