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一點成為胡市長案例的翻版


檢舉吧

罔顧別人的生命安全,一定要檢舉

zix wrote:
今天友人在路上遇到...(恕刪)


這開法也太誇張了吧! 如果我遇到絕對不是只有檢舉而已,這樣開法根本想殺人!

艾喫基魔人 wrote:
這開法也太誇張了吧...(恕刪)



笑死

大家都說檢舉

請問你們要提供那個法條給樓主檢舉



高速公路法條用錯
被退件機率超高喔
帶著影片去找警察杯杯,能開什麼自然會告訴你,

有成立也讓那台速霸陸知道錯。
zix wrote:
今天友人在路上遇到一...(恕刪)


這車亂開害死人
zix wrote:
今天友人在路上遇到一...(恕刪)

走路肩,右側超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危險駕駛,四條一起檢舉,如果國道警察沒依這四條開罰,送督察室要求說明理由
謝謝大家的建議,已經請友人上網去國道警察交通違規提報了,這樣違規的用路車主,就如大家所言,
不顧他人安危,將馬路當作自家飆車場,已經嚴重影響到其他用路人的安全,需要重罰來加以警示,
希望此違規車主真的可以了解這樣的用路方式是相當不可取!
這罔顧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不檢舉不行⋯⋯

zix wrote:
今天友人在路上遇到...(恕刪)


拜託帥哥請一定要檢舉,為了大家好。

已有網友幫你截圖車牌了 ,加油。

zix wrote:
今天友人在路上遇到...(恕刪)

道處(高管)

未依規定使用路肩(在路肩上行駛,或利用路肩超越前車或倒車)

違規超車、迴車、倒車、逆向行駛(由主線車道變換車道至加速車道、減速車道、輔助車道或爬坡道超越前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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