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十公尺紅線劃不滿??店家背景硬?公務員的問題??

Johnnylo94081 wrote:
車主不用細究. 如果這是你家店門口. 你也不會希望劃紅線. 來客怎麼辦? 警局已經回答你了.警局: 考量都市地區停車不易,及當地亦有訪客等臨時停車需求,且本局未接獲當地里辦公處反映增繪禁止臨時停車紅線共識. 不要一天到晚沒事找事做可以嗎? 這就是里民的反應. 懂了嗎? 不懂可以去問你的里長. 問這裡的版主都是制式回答. 他們沒住你那裏. 他們知道甚麼?


停車不易 可是轉彎處本來就不能停車啊
不開罰是警察失職
不是就代表可以合法停那位置
G-PLUS wrote:
不要亂解釋,圓環及...(恕刪)


誰在亂解釋??
看清楚我說的,沒有畫線就適用10公尺不得停車
有劃線,依劃線為主,劃多長紅線,就是多長不准停車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
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汽車駕駛人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未依規定繳費,主管機關應書面通
知駕駛人於七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處新臺
幣三百元罰鍰。
第一項情形,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
員,應責令汽車駕駛人將車移置適當處所;如汽車駕駛人不予移置或不在
車內時,得由該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
人員為之。
第一項第十款應以最高額處罰之,第二項之欠費追繳之。
在圓環、交岔路口十公尺內,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
關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另
行規定汽車之停車處所。

新北市永和區保平路
幾乎每個叉路紅線都不到3公尺
接著就是停車格
如果全都適用10公尺禁停
那新北市政府停管處不就嚴重違法
而且還不當得利
因為這些車格都是收費的
所以56條最後那句話可以研究一下
不是所有叉路路口都適用10公尺禁停
要看標線






jean3760 wrote:
新北市永和區保平路幾...(恕刪)


市長不做事啊~
當長官的不督導,下面的會皮繃緊嗎?
advantage wrote:
放心,交通管制科會...(恕刪)


沒畫紅線一樣可以罰
警察拿沒畫線就無法開罰塘塞就告警察篤職
因為道路交通法規很清楚有說明(我不知道是哪一條)
路口10公尺內,不論有無畫線,都是禁止停車的
我公司同事有被罰過

不過最重要的事
是想辦法讓那個地方補畫紅線上去
沒畫就是會推推拖拖的
jean3760 wrote:
誰在亂解釋??
看清楚我說的,沒有畫線就適用10公尺不得停車
有劃線,依劃線為主,劃多長紅線,就是多長不准停車

看看自己內文是打什麼?
是自打嘴巴嗎?
jean3760 wrote:
所以你會看到一堆沒畫滿10公尺的紅線
這可不是沒油漆了喔,是紅線外都可以停車





jean3760 wrote:
新北市永和區保平路...(恕刪)

樓主PO的街景圖是有畫停車格嗎?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NLOKOON 很喜歡跟人家台槓這種沒又意義的事 好代表他是個多麼守交通規則的人. 恩恩.私底下我就不知. 如果閣下您是警察.請問一下您要怎麼開紅單給在沒有紅線地方停車的車主? 如何拍照? 拿捲尺去量然後再對這著捲尺拍照嗎? 我也希望您這樣做. 因為您的長官會被投訴. 您也不會是在單位受歡迎的人. 因為老是愛找人家麻煩.
沒有意義的事?
法條訂了政府卻不落實去劃紅線
點出問題只是剛好而已
路口十公尺不得停車本來就有其淨空視線順暢車流降低危險的目的
但現在被一些「具民意基礎」的村里長民代「為照顧極少數人利益」要求在路口或公車停靠區十公尺內劃一堆有的沒的車位
不就證明了有關係就沒關係
守法的人都是笨蛋就對了
jean3760 wrote:
沒有畫線就適用10公尺不得停車
有劃線,依劃線為主,劃多長紅線,就是多長不准停車

嗯.. 好像似乎是~


G-PLUS wrote:
圓環及轉彎處10公尺內禁止停車,
劃紅線或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是加重提醒,
不是沒有紅線就可以停車..

對! (在好久..好多...十..年前)
我被罰過
在小巷弄街口
轉彎處10公尺內並沒劃紅線喔! 還不是照罰~

車還被吊走

去文心南七路拖吊保管場取車時

因自認違規
繳了罰單

但離開前

我反映:

那裡並沒劃紅線!(註:我住附近..只因故將車停放那裡)


結果
才過幾天而已
很快

印象中 好像半個月不到?

就劃好紅線嚕!


Johnnylo94081 wrote:
很喜歡跟人家台槓這種沒又意義的事 好代表他是個多麼守交通規則的人. 恩恩.私底下我就不知. 如果閣下您是警察.請問一下您要怎麼開紅單給在沒有紅線地方停車的車主? 如何拍照? 拿捲尺去量然後再對這著捲尺拍照嗎? 我也希望您這樣做. 因為您的長官會被投訴. 您也不會是在單位受歡迎的人. 因為老是愛找人家麻煩


沒意義的事?找人加麻煩?
違規不就是不給人家活路,不重視他人的生命財產。
我也不知道你私底下是什麼人,
但如果你家人被違規停車的害到出車禍,妳還能講出這些風涼話? 還沒意義?

轉彎處本不能停車,那畫紅線又何妨?
民眾不懂,畫上紅線還能不懂?
從小地方就能看出,官官相護國家就會腐敗,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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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了一下
原來閣下是贊成違規派的
那我就不再回應你了
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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