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寶殺人~下車隨意開車門,害五歲童糟輾斃

Leonarka wrote:
這案例中的後面那台機車,也真的很衰
開開、撞到、倒地、後面機車輾過
幾乎是瞬間發生,誰是後面那台都來不及反應

但是卻跟開車門的汽車駕駛一樣,暫判過失殺人
這也太不合理,太不公平了吧!!


後面那台很衰沒錯,,,但本來就要保持安全車距,,來不及反應?怪誰
肇事責任7:3 或8:2
畢竟開車門的才是主因
如果有的話,雖然我知道是沒有的,

很想報名暴打違停+亂開車門的活動團隊,自費付車錢跟住宿都甘願

無辜的四歲女童跟媽媽,讓我在位置上濕了眼眶
enzo69356 wrote:
後面那台很衰沒錯,...(恕刪)



婦人騎最右邊 大學生延者車道內側 (假設無超速)

何來保持安全車距 ?

是婦人小孩彈飛 至大學生面前。

若三者因素改變 違停二段式開門、婦人行駛在車道中心 也許事情會有所改變

防衛性駕駛。


致死罪嫌移送檢方偵辦,並深入調查、釐清肇責

也只是移送檢方偵辦 又不是結案
不嚴逞酒駕和任意開車門,我們只會一再看到憾事發生
這種新聞沒少過,但永遠學不乖。

球德洛 wrote:
突開車門真的要人命...(恕刪)
汽車違規種的因
汽車沒有結果
果結在機車身上
機車A1又多一件
政府:機車好危險,以後禁行機車。

wetty wrote:
平時台南警察放縱汽...(恕刪)
忘記在哪看到的別國汽車考照開門規定,
左駕車,在車內開車門要用 右手
我自己試過真的會特別注意再注意,視野也比較好,
養成習慣就可以避免很多憾事,
分享給開車的朋友試試。
這種三寶垃圾真的很多很多
政府也總是灌輸騎車要靠右這種害死人的觀念
騎車不管在哪一個車道就是要騎正中間
這才是對自己生命負責

sw5906 wrote:
每次看到這類的新聞就會有一派的人表示都是警察不抓違規才造成的

所以社會上有發生任何違法的事都要怪在警察頭上??


做不到自律的話就只能依靠他律
如果違規了一定會被開罰單的話自然就會減少違規
但是遺憾的是台灣連他律都作不到

聽說106年民眾檢舉違規成案數是170萬件
反過來說就是有170萬件違規被警方(因為各種原因)忽視了

並不是社會上有發生任何違法的事都要怪在警察頭上
但是警察有責任阻止這類事情發生,放任違規不處理是原因之一
台南真的很嚴重
開車的根本不管騎車的死活
之前寶可夢很紅的時候更為嚴重
只是住在台南一小陣子而已就經歷了好幾次這種差點就要出事的狀況...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