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0826 wrote:去爬爬隔壁樓戰檢舉魔人的....不是都說違停沒什麼大不了就繞個路而已,是駕駛技術差,拍什麼拍...今天一個違規,害人家繞路或害人家破人亡也只是一線之隔而已... 他車停那邊,機車自己會繞過今天最大問題點是突然開車門就算停在停車格,如果突然開車門,一樣有可能是這樣的結果請理性討論
說的再義憤填膺、說的再有理都沒用台灣欠缺的就是“報復正義”而已自己的至親小孩如此般的慘死都還可以沒有作為、還跟對方和解我們旁觀的鄉民說再多都是枉然我要懺悔一件事、最近這半年來我幾乎都沒在檢舉違規的垃圾對於拔記憶卡再一個一個剪接片段這件事真的好懶~好懶或許沒作為間接的讓違規害到某個路人Ps. 世界不會因為那些作惡多端的人而毀滅,而是冷言旁觀,選擇緘默的人。 --愛因斯坦
支持修法開車門害人摔車,要將過失殺人,改為蓄意殺人!明明知道有危險,還不確認再三才開門這是不用懷疑的蓄意殺人這案例中的後面那台機車,也真的很衰開開、撞到、倒地、後面機車輾過幾乎是瞬間發生,誰是後面那台都來不及反應但是卻跟開車門的汽車駕駛一樣,暫判過失殺人這也太不合理,太不公平了吧!!
那個不是有沒有看的問題,是不能一下子就全開,要先開一點點,含著觀察確定無後車,再慢慢打開讓後車知道這輛車打算開門,有個心理準備,減速煞車或閃開。尤其違停的,已經靠路中間太近了,突然就全開,馬路又不是他家的。覺的台灣考駕照應該要多個一項:路邊停車開車門的方式一次性就全開的,比同闖紅燈,直接出局。三寶總以為別人都會心電感應,知道他想幹麻,說白就是太過自我中心。世界就不存在心電感應的,不打燈號,別人哪知道他要幹麻。
每次看到這類的新聞就會有一派的人表示都是警察不抓違規才造成的所以社會上有發生任何違法的事都要怪在警察頭上??請問一下違法的人有沒有讀書老師有沒有教父母有沒有說要怪也要怪老師或是父母吧法律就規定在那裏白紙黑字有人還要去違反路當你家開的,開門看都不用看,已經說過幾遍死傷過多少人一樣的事情還是發生就像每天高速公路往台北的路上一定都會有車禍一樣就不能小心點嗎可不可以一天不要有車禍一天就好建議來個國際無車禍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