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愛辯論老話題!所以高速公路內側車道都不可以進入的意思??

herblee wrote:
沒問題,請繼續混淆 ...(恕刪)


不,是你自爆完,請繼續混淆


8924132 wrote:
您覺得停這'紅線'...(恕刪)

你可以深夜停看看
幫網友確認一下是否會被拖吊
如果方便的話
記得上網公告一下停放地點
我來幫您檢舉

一品老百姓 wrote:
你可以深夜停看看幫...(恕刪)

您可以直接從身邊的違停做起
再上來報告成果即可
別說您周遭都沒有違停喔
Gullit168 wrote:
可以反問你一個問題嗎?
如果真的是完全都沒車
為什麼一定要走中線?
走內線會爆炸??
還是半夜3點,一台走內線的車礙到你在家裡睡覺了??
...(恕刪)

理由1
禮讓, 法規 及交通次序的建立
這種說法如同,晚上3點, 綠燈那一方(超車方)一台車都沒有, 為何不能闖紅燈(非超車)?

超車擁有路權, 非超車喪失路權。 取得路權就能使用!
路權沒有絕對的,任何用路人,都有相互禮讓的責任與義務。
禮讓 依據路權 Vorfahrtsregeln , Priority (Right of Way)
路權來自於法規
路權本來就是一種相對的權利VS義務關係。 擁有路權的一方可以有優先使用道路的權力。沒有路權的一方,就有義務尊重他人之路權並禮讓 !
路權本來就是依法律分配/排序/指定, 輪替使用
沒有路權觀念 ,未遵守路權, 交通當然會亂

理由2
影響到車距 ,因為"非超車"卻留在超車道上, 超車道少了60米長的空間,可用來超車
某車於內側車道110km/h行駛, 並不是他車速上的問題
而是該車在"內側車道"上,位置上的問題 ,影響到車距的問題!
因為車道空間有限 , 無法一個人分配一條車道給他用
而每公里長的車道,最多只能同時提供16台車, 以最高速限行駛
只要它在內側車道上, 它就佔去了 55+5m 長度的內側車道(高管規則6), 它離開就多出 60m 的車距
車距不是天上掉下來的! 是前面的車離開禮讓出來的!
依高管規則6
1km內有16車, 車距 57.5m → 車速能110km
1km內有18車, 車距 50.5m → 無法最高速限, 只能是 101km
1km內有20車, 車距 45m → 無法最高速限, 只能是 90km
依據HCM2000的說明,必須是LOS A, LOS B, LOS C 的狀況下, 才有55m車距,才能110km行駛
少了車距, 就無法 最高速限行駛 !
少一台車差很多

理由3
車流擾動
超車後馬上回到原車道,一次完成, 對於車路上所有的車"擾動"影響最小

理由4
這是一加一減的問題,超車後,到中線車道上,空出內側車道, 中線車道上的閒置空間就能被填滿,在匝道排隊的車就多一台可以上來
公車司機不是說不要擠在車門口, 請往裏面走, 等車的乘客才能上來, 同樣的意思

理由5
這可以避免併駛 ,因為中/外車道都得以最高速限行駛 !

理由6 避免塞車
依據Kerner's車流理論
F flow 車流量在 C min(最小容量)←→C max(最大容量)之間上下範圍, 都有可能發生車流崩潰。
在 C min(最小容量)←→C max(最大容量) 的範圍內, 只要行車到瓶頸處,或發生車流擾動, 就會發生由 F(自由流) → S(同步流) 的車流崩潰。
(如同橡皮筋的彈性疲乏(斷裂))
車流量越大,越接近C max(最大容量),行車到瓶頸處, 發生F → S 的車流崩潰的機率越高
車流量越小,越接近C min(最小容量),行車到瓶頸處, 發生F → S 的車流崩潰的機率越低
F flow 的崩潰, Out flow of jam 的最大車流量 q cut, 可能發生於 q max ←→ q min 之間
不是一個固定值, 有一個Range
要看是否有外在因素,在何時何地加入, 行車碰到爬坡道, 碰到車道縮減,碰到交流道, 碰上車流擾動 ,這個擾動的衝擊波有多大?
若是較小的"車流擾動",車流仍停留在穩定狀態的範圍內,能保持穩定前進。
如果車流量是低於q min , 就能承受"瓶頸"及車流擾動 , 不會發生F(自由流)→S(同步流)車流崩潰的狀況

為何要回到原車道? 因為要填滿外車道的空間, 讓每一公尺外車道的道路空間都被利用到!

是超車後就離開,在F(自由流),車流量保持低於C min(最小容量),就算行車到瓶頸處, 也不會發生F → S 的車流崩潰



8924132 wrote:
您可以直接從身邊的...(恕刪)

死老百姓家附近
剛好沒有這種路況
要往遠處跑
死老百姓老了
腿腳沒那麼好了
就等您親身實踐
老朽等著撥電話檢舉就是

herblee wrote:
理由1
禮讓, 法規 及交通次序的建立
這種說法如同,晚上3點, 綠燈那一方(超車方)一台車都沒有, 為何不能闖紅燈(非超車)?
超車擁有路權, 非超車喪失路權。 取得路權就能使用!
路權沒有絕對的,任何用路人,都有相互禮讓的責任與義務。
禮讓 依據路權 Vorfahrtsregeln , Priority (Right of Way)
路權來自於法規
路權本來就是一種相對的權利VS義務關係。 擁有路權的一方可以有優先使用道路的權力。沒有路權的一方,就有義務尊重他人之路權並禮讓 !
路權本來就是依法律分配/排序/指定, 輪替使用
沒有路權觀念 ,未遵守路權, 交通當然會亂


【指鹿為馬謬論】
==>一樣是動物,所以鹿可以是馬;一樣是交通法規,所以高管規則8-1-3可以是紅綠燈法規。故稱為指鹿為馬謬論。



herblee wrote:

Gullit168 wrote:
可以反問你一個問題嗎?
如果真的是完全都沒車
為什麼一定要走中線?
走內線會爆炸??
還是半夜3點,一台走內線的車礙到你在家裡睡覺了??

理由2 ...
理由3 ...
理由4 ...
理由5 ...
理由6 ...


【過度幻想謬論】
==> 原始狀態僅為單一事件或物件,卻開始幻想出眾多個事件或物件出現在同一個時空下,又幻想這些眾多個事件或物件出現彼此的交互作用,再幻想交互作用下會出現不良的結果,最後再將這些不良結果歸咎於原始狀態的單一事件或物件,故稱為過度幻想謬論。

【圖文並茂謬論】
==> 將一個簡單的概念,以十倍或是百倍以上的字數撰寫,再附上網路上摘錄下來的圖表,可塑造出具有專業的文章,並吸引喜歡懶人包的讀者,獲得一批粉絲,但內容往往讓人覺得.......,故稱為圖文並茂謬論。
原始狀態不是"內車道為超車道"嗎?
用"自以為是"的"最高速限"就不會"堵塞"
才是"幻覺"吧

8924132 wrote:
您家附近沒有畫紅線...(恕刪)

別管老朽家附近有無巷弄

您先停好
發個地點上來
我幫您檢舉
您幫網友確認一下
看是否會被取締

至於高速公路內側車道
老朽很確定
持續以最高時速行駛
是不會被開罰的

不同意?
那表示您的看法與高公局及高速公路警察及現有法院意見有差異

一品老百姓 wrote:
別管老朽家附近有無...(恕刪)

小弟不習慣停紅線
所以,您應該先找自家附近紅線的違停車實驗一下
檢舉成功有開單會告知您喔

您不是都這麼說了


怎麼還會有能用"最高速限"行駛的"幻覺"?


"權利"得以實現
是依靠"義務"的履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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