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google.com.tw/maps/@22.572165,120.532615,3a,75y,354.72h,83.31t/data=!3m6!1e1!3m4!1sc5r3seKm3tRsMIWEfgHAzg!2e0!7i13312!8i6656?hl=zh-TW
小弟7月4號在這十字路口發生車禍
我是開車~對方騎機車(我方無受傷 對方受傷)(我方無煞車痕)(我方當下時速約30)
我是由南往北開~對方是從我的左方(此路不通)這邊衝出來
撞到我的左側(我開小貨車)撞到我的左前方A柱位置(車門無法正常全開)
對方機車 前方右邊車殼至腳踏墊附近破裂
那時候他出現太快以無法反應跟迴避(我的右邊是1樓高的大水溝)
那時候我以快到下個路口以過馬路中線
因為當下撞擊力道因該很大(對方目前還在住院)
請大家幫我分析一下
圖片是他的撞擊點跟刮痕
7/12更新發問
對方說他是要直行,但是當初他是從我的左方出現要往北轉的方向車子上才有那道又後往上刮的痕跡,大燈腳架也是由後往前斷裂就像是被扳開一樣,以他機車前車殼破損位置是在右邊 並非正前方破損!這樣是否可証明他並非是要直行而是有要轉灣??
以當下我方速度我是猜他是要轉彎超車到我的前面!
因為昨天對方家屬跑來我家 說是要了解一下當天情形但是當家就馬上提培賞的問題感覺是要我全賠!醫療目前是強制險除理!但對方無照!我方保險員說就算對方有第三責任險我也無法申請修車費!目前是有去車廠看!說 柱子歪掉 大燈腳架段 前檔左邊固定腳斷 左側門損傷 其他的沒拆開看怕其他固定腳架也可能斷!所以車子目前也都還沒修理!
以他這樣撞擊到柱子歪掉力道是否可推算他車速過快??

十字路口車禍~請大家幫忙
十字路口車禍~請大家幫忙
十字路口車禍~請大家幫忙
十字路口車禍~請大家幫忙
文章關鍵字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一、應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遇有交通
   指揮人員指揮與燈光號誌並用時,以交通指揮人員
   之指揮為準。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
   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
   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
   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
   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
   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
   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三、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
   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
   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
   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
   隔。
 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
   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
   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於距交岔路
   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
   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
   心處左轉,並不得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六、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在慢車道上行駛
   之車輛不得左轉,在快車道行駛之車輛不得右轉彎
   。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
   行駛。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八、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
   右轉彎車輛應讓左轉彎車輛先行,如進入二以上之
   車道者,右轉彎車輛應進入外側車道,左轉彎車輛
   應進入內側車道。
 九、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時,應讓已進入圓環車道之
   車輛先行。
 十、行經多車道之圓環,應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
 十一、交岔路口因特殊需要另設有標誌、標線者,並應
    依其指示行車。
 十二、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應依車道連貫暫
    停,不得逕行插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
    他車輛通行。
 十三、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有前行或轉彎之車道
    交通擁塞時,應在路口停止線前暫停,不得逕行
    駛入交岔路口內,致號誌轉換後,仍未能通過妨
    礙其他車輛通行。
    前項第二款之車道數,以進入交岔路口之車道計
    算,含快車道、慢車道、左、右轉車道、車種專
    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調撥車道。
    同向有二以上之車道者,左側車道為內側車道,
    右側車道為外側車道。

用第二項規定
無任何號誌、
兩方路口地上無停、讓等字

就左方車讓右方車先行
樓主路權贏

但對方受傷,這就不好說了。
先等初判表,同時看對方想要求些什麼吧
看樣子..路權贏了..肇責會小一點..只是不可能無肇責..對方有受傷..恐怕版主必須賠償的更多..車子修復的部分..如果對方依年限來理賠..恐怕也拿不多..能和解就趕緊和解吧..不是路權贏了就不用理賠的..這就是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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