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像這樣路肩的使用,該檢舉什麼?

請問,影片1分33秒處右手邊的車子,
像這樣路肩的使用,該檢舉什麼?
YouTube影片連結

已參考[檢舉教學]網站填寫檢舉資料注意事項

我是分兩個,於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用影片檢舉違規行駛路肩,
另一個是用三張照片檢舉使用路肩超車。
不過檢舉完再重看一次法規,感覺怪怪的。
怪怪的是指,就覺得這樣開法不對,
可是卻沒辦法明確講出哪裡不對。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四十五條及四十七條。

請各位給我意見。
文章關鍵字

wei757 wrote:
請問,影片1分33秒...(恕刪)


超討厭這種駕駛的

把機車路都堵住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8條規定

外車道本來就應禮讓內車道車輛先行

駕駛人貿然將車自慢車道超越前車切回內車道

即屬違規行為(所謂右側超車)

檢舉時最好附上影片,影片擷取1:33~2:06最適

檢舉截止7日內
可分兩次檢舉,也沒打方向燈,反正開這種車,這些小罰金不痛不癢

wei757 wrote:
請問,影片1分33秒...(恕刪)
45-2或47-3
兩條列上去..應該會中一條..
另外討論一下 另一種是上交流道時,明明只有兩線道,一塞車就會有少數車子跑在路邊前進,一半在白線外,一半應該算是機車道,這種可以檢舉嗎? 大家都乖乖排隊,很辛苦慢慢排,就是有人會這樣插隊
小弟認為是檢舉任意駛出邊線,處罰條例45-12

未打方向燈應該也有機會成案,請把握黃金七日(含違規當天)。他這麼聰明,就請他花錢換免塞車

話說回來,分開檢舉,違規車主不能以一罪不兩罰申訴吧?

AKB濕吧 wrote:
把機車路都堵住了


機車的路???
「小白/小三」的行為是插隊(對於Tercel而言)

若雙方擦撞,「小白/小三」要負70%,Tercel負30%責任(實際不一定誰出的$$多)

但是,「小白/小三」並不算路肩超車(車道劃太寬了)

請參考:停等紅燈往前鑽不算超車
這類我幾乎天天檢舉

第45條第1項第04款第01目 - 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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