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車禍肇責釐清及後續該如何處理


雙方無人員受傷,警方也測量完畢,只說雙方自行去談和解部份,由於雙方只有強制險,這樣是雙方先去估價,還是要等初判表釐清肇責比例再來談呢
一切都是喇叭起因~~
i3065 wrote:
雙方無人員受傷,警方也測量完畢,只說雙方自行去談和解部份,由於我方只有強制險,這樣是請對方先去估價,還是要等初判表釐清肇責比例再來談呢

個人認為前車責任比較大 ? (沒事突然急煞) ,
不過後車 "第二波" 喇叭聲應該是引起前車急煞的原因 (前車駕駛 : 是在叭三小 ?)
有待公正單位判定比率了....
未保持安全車距+未注意車前狀況=100%肇責
vincent12 wrote:
個人認為前車責任比較...(恕刪)


怎麼會沒事? 後車這樣叭三小聲、兩大聲,難道撞到狗了? 還是出別的事了這麼急?

出事第一原則出事時不能亂動現場,先踩一下煞車看一下後照鏡
後方未保持安全距離 100% 認賠吧
未保持行車距離,而且你有要超車的衝動,請你的保險公司出面吧~
前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規定(驟然減速)


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惡意逼車)、或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危險行為時,將當場禁止駕駛,並處新臺幣1萬2,000元~2萬4,000元罰鍰、吊扣牌照3個月及接受道路安全講習。

違反上述規定因而肇事者,並將吊銷駕駛人之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另吊扣牌照車輛再次違反該規定時,將沒入該車輛。


你的行車紀錄器影片做呈堂證供,你會勝訴的。

i3065 wrote:
雙方無人員受傷,警方...(恕刪)


叭那麼多聲
人家都已經起步了

結果又叭

人家一定會覺得是在叭尛
通常提醒對方該前進的喇叭 不會用這種無腦的連續喇叭
這種無腦的連續喇叭 只有很緊急的狀況會使用 要不然就是白目才會在不危急的情況使用的
如果聽到這種連續喇叭 前車以為是後車在提醒撞到人之類的 立刻緊急煞車也很合理

後車 你怎麼看呢?? 為什麼喇叭按成這樣呢??
因為前車發生危急的情況嗎?? 還是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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