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tty wrote:
四輪:靠右找停車位,找不到,再開回快車道...
行駛是還好,反正就依規定變換車道、同車道前後車
頭痛的是乾脆當成停車格...(恕刪)
原則上這部份跟慢車道規定沒兩樣, 原則上也不好抓(所以警察不太會抓)!
另外: 原則上摩托車也懶得管四輪侵占慢車道或機車優先道, 真的!
真理之手 wrote:
憲法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禁行機車以違反 第22條
如果要用第23條法規來限制機車
那請教是不是也該禁止私人自小客車上路
以增進公共利益
還是機車上路有造成國家建設大破壞?...(恕刪)
bulahe wrote:
今天你舉再多例子,都...(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