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禮讓行人被開單,請問這有申訴空間嗎?

騎車右轉經斑馬線有行人狀況.
基本上都盡量騎行人後方.
這樣就算禮讓行人了.
開車就是真的等行人過去了.
(行天宮 民權東路右轉松江路時常等行人等到紅燈)
請問有人申訴成功嗎 真他媽的超不爽
這主要是台灣行人不知道自己路權很大跟駕駛人總是不知道自己要不要讓有關

像我開車騎車時看到行人都會減速,這時行人就會你看我我看你杵在那,最後我看他站在那不動我就先過了

如果停下來讓行人,後面的車就會很不耐煩

而我自己過班馬線時,雖然知道我路權很大,但還是會走快一點,不想讓車子等太久

其實我覺得讓一下行人真的沒什麼,也時被讓的人還會跟你微笑致個意,人間的溫暖就是這樣來的呀~^^
警察有錄影,也是有視角問題,行車記錄器也有錄影,也有視角問題,只是警察經常以行車記錄器視角問題無法判斷距離,不予民眾檢舉違規開罰。
警察的錄影也是有視角問題,應一視同仁,無法判斷距離,不予開罰?
建議樓主一定要申訴。請警察如何証明距離。
我會禮讓行人先過

但我希望行人走斑馬線時可以尊重一下禮讓給他的車子

很多行人總是慢慢慢慢慢慢走(有的甚至還順便滑個手機)

很多車子等完也不用過了

拜託 拜託 請彼此尊重一下

讓交通更順暢

非熟人或急事請勿私訊,謝謝
Rhys Lou wrote:
大家好,我算是一個...(恕刪)

非熟人或急事請勿私訊,謝謝
Mirage-Ulysses wrote:
等完行人過完馬路後下(恕刪)

沒有砲人的意思

曾經在一個路口等了3次綠燈變紅燈過不了馬路…,車超多…。

這次的法規是3m內斑馬線有人就要禮讓行人(車輛完全靜止)。
af13356 wrote:

沒有砲人的意思

...(恕刪)


我覺得你說到點子上了,車輛在禮讓行人的過程中應處於完全靜止狀態,而不是蠕行或緩慢移動。
akazawa wrote:
你有去過日本嗎?如果...(恕刪)


日本是只要有人在人行道預備過馬路,開車的駕駛都會禮讓。
你該不會認為只要距離行人1公尺左右就可以開吧?希望你的駕駛技術永遠都可以這麼好,抓的這麼精準。
我記得法條是要距離行人前後3公尺內不可以壓斑馬線

而不是只要有人站上斑馬線之後,就整條路都不能過

這個條子的法規常識太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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