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是去年八月份 撥交前天發生 到現在已經退伍了

當時發生對方是腳踏車 我是汽車

對方未依規定左轉(並無打手勢) 而我直行車與一台對向小貨車會車後與對方在巷口發生擦撞

對方是趴在我引擎蓋上 牽著腳踏車要回家 我立即叫她不要走 我叫警察

事後對方家長很不諒解我的處理態度 一直說我態度差 我說甚麼他們都聽不進去 說我不會處理事故

然而車禍當時 下車察看對方有無嚴重傷勢 並打電話請交通隊及支援救護車到現場

對方父母就認為我 我對車子比較重視 對人都漠視 !! 當天結束筆錄後去醫院探望

但對方已出院有驗傷單 幾處擦傷

再開車去原廠估價 回家打電話詢問傷勢 再談到接下來處理程序及和解 因為我當兵比較麻煩!!

但對方家長是說 隔壁鄰居小孩也是車禍 過了半年產生後遺症 所以他要求隔天複檢並觀察半年

我說好 人受傷要緊先觀察複檢! (事後過了幾個月想想不對 如果她之後受傷不就都我承擔)

當兵期間有委託家母與對方聯繫並關心傷勢 對方不願聽我們解釋 讓我們沒有解釋的空間!!

過了幾個月 收到了法院通知單 家母打電話告知我 對方提出 過失傷害

上法院 請假去 但對方 是父親去 什麼都不知道 就堅持要告 說要給我教訓 要我知道怎樣做人

一直提出我當時後沒叫交通警察來處理事故

(這段期間放假有申請調解 但對方也是不到場)

第二次法院 對方家長及傷者跟第三證人都到場 但也是說得很模糊 證人也是 然而我提出肇事鑑定!

肇事鑑定那天他母親去 也是跟委員們提出一堆懷疑的東西 還有我沒叫警察 當時後結束我拿通聯紀錄給她看

她說妳沒有跟我說妳有打電話叫警察 我聽了無言 還跟她講說那天我怎樣處理 但她說從沒聽我講過

說我沒有主動告知她 她才會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事發當時我一直解釋我的處理態度 她們就是聽不進去

一直說我不對 我不會做人 不關心人命 我也很無奈


肇事鑑定下來:

對方未依規定左轉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 為肇事原因

我 無肇事因素

--------------------------------------------------------------------------------

這幾天與對方聯繫 要談和解 但對方很忙沒有時間 都要我主動打電話去問

結果 對方說要撤銷告訴 但和解就是 自己理虧

我問他 我以出險要賠你 但你也是要負責我車子部分 從去年八月到現在都沒修理
我當兵還要請假 跑來跑去 從接到通知要上法院到現在 心情都很低落 有掛礙

對方意思認為 我只有對車子關心 對他小孩並無關心

還說我賠你車子不划算 要我自己修理 那我不就....

-------------------------------------------------------------------------------

為何她會叫我自己處理是因為 當時後發生車禍後 我無條件要和解 但它們提出告訴我也是無條件和解

直到肇事鑑定出來 他們才主動要和解 但要我條件跟當時候一樣 無條件和解

那我不就在當兵這段期間請假上法院 精神上一直煩這件事情!! 到現在還是很煩很低落 開心不起來!!

我和解的條件 各自賠給對方 財產損失 但對方堅持無條件各自負責自己的損失

我的車金額要修理1萬4 想來請教各位神人 能否幫小弟解惑 是否要提出民事財產侵權損失?

還是無條件跟她和解? 我是想修理車子 都沒有修理看到都很煩 剛滿兩年

文章關鍵字
砲他說..誰叫你小孩子不會遵守交通規則..
這種搞不清楚責任前就會開罵的..絕對不能手下留情..

要是遇到比較理性的....好好談都OK!!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威拉雞 wrote:
說要給我教訓 要我知道怎樣做人



威拉雞 wrote:
是否要提出民事財產侵權損失?


+1

要給對方教訓 要讓對方知道怎樣做人

Passenger wrote:
砲他說..誰叫你小孩...(恕刪)



可是對方說如要賠妳車子要重新做下來好好談 她們就是不要認賠 要我自己修理

我真不知道 我保險要幹嘛 可能對方腳踏車沒保險 要自出所以不要負責

所以我提出賠償不會太過分吧 應該從民事提出告訴吧

聽我家父說 刑事責任 打官司 撤銷告訴或者輸者 都要付一筆錢給法院嗎?
自已有理就不要怕

你一開始就打算 算了

對方不怕 沒關係

現在就給他一個教訓


1萬4耶 又不是1百4

這些錢也是要努力賺來的

為什麼要自已擔
威先生,

一萬四我勸你和對方合解簽一簽算了,

依照法律,車禍維修是分做二個部份

一,車廠人工費部分,對方是要全賠的
二,零件費用是要折舊的,以每年千分之368下去折

例:如一萬四千元,工資部分為七千元,零件為七千元

零件的七千元以二年車來算:
第一年折舊7000 X 0.368 =2576
第一年殘值7000-2576=4424
第二年折舊 4424 X 0.368=1628
第二年殘值 4424﹣1628= 2796

所以上法院法官會判給你 2796+7000=9796

所以你最多會被判9796元

所以,對方提出金額高於9796的話,就和解趕快簽一簽吧

gunandrosetw wrote:
威先生,一萬四我勸你...(恕刪)


可是對方要求和解 是一毛錢都不賠給我修車子
如果你要自己提出民事賠償訴訟~會很累喔~~
有一個辦法可以嚇嚇他們~~

寫存證信函,說明鑑定報告裡你無肇責~你的車損請他們盡快處理~~
這只可以嚇嚇他們而已~~
因為你真的去告他們你是不划算的~~

現在應該是退回協調會吧~~先嚇嚇他們~~看看協調會會不會軟一些~~
如果你和解簽了就沒用了~~

威拉雞 wrote:
聽我家父說 刑事責任 打官司 撤銷告訴或者輸者 都要付一筆錢給法院嗎?


有這可能嗎??有勞神人解釋了...
提告吧..既然你無責的話..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維尼爸 wrote:
如果你要自己提出民事...(恕刪)


1.
如果你要自己提出民事賠償訴訟~會很累喔~~

是會很麻煩嗎? 還是?


2.
寫存證信函,說明鑑定報告裡你無肇責~你的車損請他們盡快處理~~

存證信函這要怎樣處理 如果對方不理會 是不是也沒辦法

3.
因為你真的去告他們你是不划算的~~
不划算是花錢提告嗎?


現在應該是退回協調會吧~~先嚇嚇他們~~看看協調會會不會軟一些~~

還沒簽和解 因為對方很堅持不理賠 提到協調會她們說 不用經過那個 私底下和解就好

可是我調解會是有公證性的 所以我堅持要去 他們說不要去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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