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nylo94081 wrote:樓主有路怒症啦. ...(恕刪) +1 我倒是覺得技術差吧...但又不敢說出來,只好說要別人讓他,別人不讓就生氣了!!這種其實沒甚麼好生氣的,這種以自我為中心開車的人...真的是...搖搖頭!!逼哀...就跟小孩要糖吃,大人不給,就上網來靠杯考木.....有夠好笑
(一) 101年5月30日總統公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修正條文規定,汽(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1、汽車駕駛人之車輛,如於道路已停車或臨時停車穩妥靜止(不含停等紅燈時)時,得不適用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