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臨停未熄火,使用行動電話(能檢舉?)


Johnnylo94081 wrote:
樓主有路怒症啦. ...(恕刪)


+1 我倒是覺得技術差吧...但又不敢說出來,只好說要別人讓他,別人不讓就生氣了!!

這種其實沒甚麼好生氣的,這種以自我為中心開車的人...真的是...搖搖頭!!逼哀...

就跟小孩要糖吃,大人不給,就上網來靠杯考木.....有夠好笑
(一) 101年5月30日總統公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修正條文規定,汽(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
1、汽車駕駛人之車輛,如於道路已停車或臨時停車穩妥靜止(不含停等紅燈時)時,得不適用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之規定。

jjspeaking wrote:
一邊路邊停車多是用...(恕刪)


+1

2000uv wrote:
我開車要停他前方的...(恕刪)


人家在道路線外
饒過人家吧

這才是讓檢舉違規的行為被污名化成正義魔人的原因
非四輪停在車格上,總是有人會心碎

有妨礙到你嗎

2000uv wrote:
我開車要停他前方的車格,
輕按聲喇叭(還不理)
輕按兩聲(終於回頭瞪人了)





樓主四輪嘴臉應該被打得很痛吧

ik0306 wrote:
不會路邊停車?? ...(恕刪)


+1.........
如果是我就往前然後倒車路邊停車就搞定了啊........
一定要鑽牛角間嗎????????
旁邊是黃線他可以不熄火臨停三分鐘,他停在車道外也沒違規。
我在想如果機車換成一台法拉利或勞斯萊斯臨停在那邊講電話,樓主可能態度又不一樣了,大概鼻子摸摸就自己走了,說不定能閃多遠閃多遠,一定是樓主嫌機車族太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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