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angAaron8986 wrote:
ChangAaron8986 2024-03-12 23:50 77樓
批判違規時,先該檢討交通設施規劃是合宜?有多少街廓設置了合法臨停區域?這也是政策轉彎的主因,因為交通規劃存在太多缺失,所在未合理改善前,不宜執行。
因地制宜、因時調整才是便民之道,歐美大城老城區連貨車上、下貨時併排停車都是允許的,這就是環境與民生需求的折衷。
在台灣有用路人不違規?存疑!走路看手機、紅燈調導航、看訂單都是違反交通法規,鍵盤不違規很簡單,出門上路從不違規,騙肖吔!
闖紅燈、遇到班馬線不減速難道全部都是交通規畫不合宜?在尖峰時間在車流大的路段占據主要幹道一個車道補貨都要視而不見?不能輔導用深夜時段再補貨?自己做不到不違規,不用質疑別人不常違規或盡量遵守。至少我個人會去找路邊停車格或停車場去拿外賣或處理事情,走幾步路,停車費我願意付,不要違停擋到機車或行人的行進動線。誰說出門辦事一定要停在店面正前方呢?每個人都覺得只有3分鐘,自己捫心自問,真的只需要3分鐘嗎?如果只想到自己的方便,而忽略自己的方便給別人交通時帶來的潛在生命風險,我常看到推輪椅被違停車輛擠到車道中間的行人,他們快不起來,汽車被這些人慢速卡到也不高興,但是店面對側有收費停車場,這些違停車輛也不去停,難道不能為交通弱勢的人創造一個較友善的環境,甚至連批判違規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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