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咖 wrote:四輪違規迴轉又害死一位摩托車騎士, 以及小巴(四輪以上汽車)闖紅燈又害死一位摩托車騎士, 你如果問他肯定是又要我們摩托車騎士檢討!...(恕刪) 這就是今日新聞以下開放四輪駕駛自我檢討
Princesex wrote:每次我看到些自小客肇事的新聞都會想如果相同的事情發生在重機上會怎樣(苦笑…) 其實這樣子想想最近的新聞 , 如果套在重機上呢??雙黃線無敵大迴轉違規汽車害直行機車撞上 vs 違規重機害直行機車撞上那一個造成的傷害小??又 , 那一個在 01 上會被砲幾十樓???
看完這一篇後, 我更是堅定不能接受透過行車紀錄器的檢舉方式.因為檢舉人也可能是違規事件的關係人, 而非第三方公證人, 這樣對被檢舉人是不公平.以這個例子來說, 重機騎士可能已感受到被逼車, 騎士的違規行為極有可能是檢舉人逼出來的.但是就因為單方面的影片當證據, 被檢舉人無法舉證違規行為是檢舉人逼出來的情況下, 導致被檢舉人喪失申述權利.最好的方法就是透過第三方驗證過的舉證系統才不會有爭議, 因為執法者本身就得先守(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