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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u_master wrote:
鎮暴槍或空氣槍放置車...(恕刪)



1.我想我們不需去辯法規的解讀了,沒什麼意義。

2.您覺得會自找麻煩,那就別去碰即可,這是個人選擇,不相妨礙。

3.鎮暴槍、瓦斯槍、空氣槍、漆彈槍,您想怎麼稱呼都可以。

4.您當然也可以去商請相關單位來對我關心一下,雖然您改掉了。

5.拿把菜刀在路上閒晃跟在家裡遇到小偷並亮出菜刀嚇阻,結果會一樣嗎?



當然還是感謝這麼多人給的建言啦,但我至少親自去電確認過,才決定購買,分寸我自懂得拿捏。

我只知道我準備好保護自己的措施了,那麼台灣有沒有很多暴民?我根本不在乎。
fannfu wrote:
分寸我自懂得拿捏


好啦, 大家也不希望有任何人受到傷害或因此觸法, 這樣總是遺憾, 沒有人會樂見這種事發生~

反正在使用上小心點總是對的~


小弟覺得這爭議還是很大.

建議行車紀錄器安裝多台比較好些.

不要下車.起碼車打壞.知道誰打的

個人車上只放行車紀錄器+芭樂
用手電筒就可以把人眼照瞎??

這我還是第一次聽過

不過我用的雷射手電筒

1.7秒就可以讓你眼球水晶體燃燒
mcu_master wrote:
再來, 你在外面還想嚇退對方... 暈倒... 你在外面只要拿出來把槍指著別人, 你還是得去跟法官喬~

你標題寫"鎮暴槍開箱", 你現在又說你這支是"漆彈槍"? 那你這支到底是什麼槍???
...(恕刪)











鎮暴槍係屬氣體動力槍枝之一,目前尚未列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管制槍枝


------新竹市警察局互動討論區

http://163.29.33.145/phpbb2/viewtopic.php?t=404&sid=69cbd63ffd1c85029d7583e344cca1ee
看來看去
還是防狼噴霧最好用
不犯法又輕巧
便宜的幾十塊
貴一點的幾百塊
好使好用

這東西當然不要有使用到的機會最好~~

但當不幸的事就那麼巧讓你遇上~尤其對方又落機絲出來的話~你會恨不得身旁馬上有這麼一把來抗敵~

換成是我~我寧願進警局去接受調查是否正當防衛~也不願看我一家老小在殯儀館哭的唏哩花啦的



不知槍械為何不早日合法販售??
當武力平衡時或許治安會好一點吧~別再說什麼台灣還是中華民國是法治的社會了~
不然現在也不會一堆該死的還不死~不該死的卻無奈的死在該死的人手上...

在台灣槍械似乎只會在兩種人手上(壞人或警察)
而不少人還以為出事時警察北北會保護你~看了01那麼多案例~~~算了吧~
以台灣的生態~~靠警方還不如靠鄉民~
畢竟人家也是想平平安安退休領月退比較實在~當然啦有機會能加減補貼點紅包拿是最好~~


當然也是有好警察啦~不過好警察都死在執法過當比較多~~~

fannfu wrote:
繼三年前dougmi...(恕刪)


還是電擊槍比較和我的口味

fannfu wrote:
繼三年前dougmi...(恕刪)


應該把合法證明也PO上來啊?^^
我用600D寫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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