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cubird wrote:開車的c跟一票騎車的人defg...起衝突..整群人圍住c...c就衝撞人群,撞開機車後..馬上跑去警局報案兼自首結果是..正當防衛...c不用背傷害罪.... 這篇回文很讚,要護背起來,以後如果遇到瘋子就知道要怎麼做了。總之,千萬別下車。
這是國外的影片老實說好了在台灣 不需要重機.......125機車就有直接攔人、轎車衝撞機車這些都有發生過請記住跟車無關 跟人有關總之 什麼人都有 每個人的尺 都不一樣長外加其他因素 當你侵犯到他的路權時 他會做出什麼舉動沒人敢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