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生過類似案例
是路邊切出,黃色網線邊等一秒
準備左轉,轉一半時,被後方機車裝上左前門,
看照片幾乎是過雙黃線超車了,
後來我有丙車體,對方也沒有受傷,就出險了事,沒必要為了幾千上調解
跟跑刑事庭民事求償
你這案件我猜她應該沒有保任意險吧
你可先拿三聯上0800查
對方有無保強制險,有的話
你的醫療費就健保實支實付
如對方,沒保,記得可以監理所檢舉
罰6000-12000,有利於誘使她賠償你
發生車禍,雙方誰也不願意
重點是,要有認錯的勇氣,跟負責的態度
A車肇責大.謊說B車速度快,光這句話,
就令人不爽了.說別人車速快是用說的嗎?
路邊切出來本來就要看後方車子有沒有來.
不是打了方向燈後,全部的人都要123木頭人,等你出來.
雖然如此.但我還是覺得算了吧,告了吵一吵又如何?
如果B車有時間的話,就告他吧.
遇到這種鳥事會越弄越不爽而已.共勉之.
台灣車禍
不管肇責比列
只要有受傷的人就是贏
沒受傷的就是吃虧

不服還要浪費時間跟金錢去做交通事故鑑定 或打官司

親友的經歷
同車道同方向
後方車未保持安全行車距 自摔.....
親友是苦主是他前面一台車(無碰撞)
親友說他是從他右後方擂過去的到他右前方

報警處理後
初判被寫涉嫌向右變換行向未注意其它車輛
(右邊是水溝蓋是要彎去那裏)
然後親友有去詢問過 法扶 說這樣寫就占3成......

對方寫涉嫌超速失控<<<超速是他自己說的
(重點他有受傷)

初判表出來後
對方還打電話給親友說要談賠償問題???

就算完全沒肇責 還可能要道義上賠他
請問樓主機車有保第三責任險嗎?
若有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即可
光憑樓主有人損這點就立於不敗之地了
因為人損屬於刑事責任
若沒有第三責任險
建議樓主直接到發生事故所在的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即可
記得多留一些單據
包含工作損失、醫院單據、車損、等等

小弟去年騎機車行徑間左後方被機車推撞
雖然在下肇事比為3對方為7
但因為小弟沒人損及車損
而對方肋骨及鎖骨斷裂
肇事人保險公司洋洋灑灑開了近30萬的清單
扣除強制險給付後還有約21萬
就肇事比在下負擔3成約6萬多
協商後賠償5萬和解

簡單的說
出車禍除了是對錯問題之外
還有要比誰傷的比較重
如果我是白車的話,
就直接認錯,
交通事故三聯單拿一拿,
聯絡保險業務員,幫忙辦出險。

很多人都不喜歡保險,出事才在那邊輝。
http://www.nlia.org.tw/uploads/tadnews/tmp/1143/103.5.12%E5%90%8C%E6%A5%AD%E6%B1%BD%E8%BB%8A%E8%82%87%E8%B2%AC%E5%88%86%E6%94%A4%E8%99%95%E7%90%86%E5%8E%9F%E5%89%87.pdf#103.5.12%E5%90%8C%E6%A5%AD%E6%B1%BD%E8%BB%8A%E8%82%87%E8%B2%AC%E5%88%86%E6%94%A4%E8%99%95%E7%90%86%E5%8E%9F%E5%89%87.pdf

有興趣可以去看看,這個是依據判例統計的資料,不大的案件就是用這個來處理,當然上法院有可能一樣有可能不一樣,你的應該是案例六:

A車路邊起駛未讓行進中B車先行,A車負100%肇責;倘B車超速,則A車分攤肇責70%,B車分攤肇責30%。參考法規:條例第40條、第45條第10款。道安第89條第1項第6款、第93條第1項第1款。
不過如果他要指控你超速,是他必須拿出證明或警察拿出證明
路邊有停車時都要隨時提高警覺心
要預想三寶會開車門出來
就像到路口時, 我都會盯著左方汽車
深怕他會瞬間右轉
對方最少70~遇到三寶~辛苦了
ben8888888 wrote:
這是我今天發生的車禍(恕刪)


我是不知道你說的正確不正確拉

基本上那台車會先被開一張紅單

因為路口不能停車阿
我自己有經驗,我是也是路邊轉出來,我有確認過後方沒有車輛接近,結果一台機車不知道哪裡竄出來,很快地從後視鏡撞過去,駕駛座車門也撞到。我雖然覺得他騎很快,不過他的路權比較大,所以我錯比較多。還好有保險專員處理,賠了他人的醫療費和車的維修費。自己的再慢慢去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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