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立新法,吧路上到處可見的報廢車,依現有的法規清一清,就會比較好停車了.台灣的汽車多及機車多,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台灣政府對於,不依法繳稅,不定期驗車的報廢車,無法處理(不處理),導至帳面上管理單位的數據上,車輛數量是很多,但是有很多都是報廢車,只是台灣的公務人員,從上到下都不想處理,導致了今日的局面,到處都是報廢車,合法繳稅驗車的民眾找不到車位可以停車,警察到是得到了好處,因為開車的民眾找不到合法的車位可以停車,違規停車的時候,警察剛好可以臨檢,因此抓到了不少,吸毒的人,或是違反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人,抓到的警察可以記功,也可能有獎金,如果車主沒有吸毒也沒有違反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至少可以馬上開罰單,台灣政府每年因為違規停車開立的罰單,金額都很可觀,每年民眾罰錢,政府收錢,收得很開心,路上的報廢車會這麼多,就是因而政府的不作為,而全國的公務員都沒有看到,沒有動作,台北市市長認為有1999就夠了,報廢車問題要民眾反映才會有人處理,只要沒人反映放個五年十年都不是問題,有人檢舉了,車子拖走了,車主的處罰有確實收到罰款嗎??還是車子拖走了,車主也沒事了,如果是這樣,路上的報廢車永遠都會是個問題.路上的報廢車這個問題我們的政府還在睡,全國的公務員也一起睡,還是老話一句,為何台北市這麼難找車位,要怪就怪政府以我的經驗,沒有民眾舉報是沒有一位公務人員會去處理的,公務人員服利超好,不時都有加薪的新聞,但應該做的事郤沒有做,路上到處都看得到報廢車,我們這些乖乖的去繳去驗的用路人權益政府到底放在那裡.六年前沒有柯市長,也沒有人管這些報廢車,直到今日全國的公務人員也不去管理,導致今日路上到處都看得到報廢車,想好好停車的車主,也沒有正常地方停車,被迫才紅線停車,黃線停車,並排停車,甚至於被開罰單.基層的公務人員抱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不想處理,高層的官員每人都有國家配車,也有停車位,上班的地方有車位,官員薪水多,家裡也有車位,感受不到一般平民百姓找車位的辛苦,路邊有很多的報廢機車汽車,佔用合法停車位,但有更多的是車輛被拖吊,開罰單,百姓們只能苦在心裡,規規矩矩繳稅民眾的權益在那裡??只感覺政府真的很缺錢,如果報廢車都處理好了,罰單金額一定收得比較少.如果不依規定繳交牌照稅'燃料稅,及定期驗車的每台車都有定時開罰單,政府也確實的要到罰款,相信路上不會有這麼多的報廢車,佔用空間,使依規定繳稅驗車的人沒有車位可以停,而被開罰單,或要花很多時間找車位.我想現在報廢車的處理流程一定是環保署公告處理完實體車輛後,如果有開罰單,所有的罰單也就算了一筆勾消,沒有去要到罰款,街頭才會有這麼多的報廢車,有恃無恐.每年到了繳稅的時候,繳的都很不情願,每年都在想我繳的稅金到底是花什麼地方,政府連吧不繳稅車輛的大牌拆回來這一件事都做不到,卻要花大錢重新做新的大牌,這就是台灣官員們正在做的政策.請看我之前的記錄請告訴我到底是那一顆螺絲鬆了,草_都長出來了在台北市要清除一台報廢車需要六年九個月以上的時間,對了,還需要民眾主動檢舉告發才有可能.關鍵就是"要找台北市議員"才有可能清理一報廢車.台灣的古董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