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七喵 wrote:
又再亂扯了,
...(恕刪)
你說的例子
我會指責那個偷車的偷車不好
但我還會跟被偷車的說 鑰匙記得拔
懷疑這幹嘛勒?有意義?
那有人看路邊檳榔小姐而導致撞前車還是怎樣
是不是可以吿檳榔小姐穿太少?
還是有人在路邊活春宮
導致撞車
可以吿那兩位活春宮?
Sammama wrote:
這些例子不是在講因果論嗎?
因為怎樣怎樣而怎樣
你又在硬凹哦
好像你講的例子拔鑰匙就很接近一樣
又在自打臉
起碼我的都還算是因為未注意車況導致車禍
你的是鑰匙沒拔車子被偷
結果說我的例子不相干
這些例子明明都是因果論
臉很腫嗎?
不想跟你爭欸
因為你邏輯真的很差
又愛扯又愛硬凹
大家都知道未注意車況就變化車道是三寶
「閃「靜止不動」的車就可以任意變換車道?」
你一直迴避這句話欸!
你大可承認 可以不注意車況就隨意變換車道
這樣你所有的話都可以成立了哦
拜託回這框起來的句話
不要在扯了
Sammama wrote:
你還在跳針阿?
還在扯其他廢話?
你扯的那些我根本就不想理你
就只是在硬凹
說的案子都是「因果論」
你在扯閃跟看
在凹啥的?
就只是要你回答
「閃避禁止不動的車,可以成為不看路況就任由變換車道的合理理由?」
可以? or 不可以?
回這句話很難?
其實你也知道理虧所以根本不敢回答這句話
樓上都幫你回答了
排除轉彎處等等有視線死角的情況下
你去撞「追撞」or「不看車況就隨意變換車道而發生車禍」靜止不動的車
不是三寶是啥?
違停歸違停 你可以檢舉
牽拖幹嘛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