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還躲太陽,機車騎士用身體教訓

趕快先請警察叔叔開汽車駕駛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違規行為,可處新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 這條

然後,汽車跟機車再來喬,一碼歸一碼

就像很多無照的車禍,都先來開一條無照駕駛,因為他是行政罰則
一直都很忙 wrote:
若機車沒酒駕,想知道...(恕刪)

基本上機車全責賠定了!!!警察才不會管是不是躲太陽, 停等紅燈靜止狀態下..後方撞上100%肇責...今天如果無緣無故停路中央, 責任歸屬可能還不清楚, 但他就是在等紅燈, 車輛完全靜止, 警察一定是說後方的錯~..
騎士: 啊我無醉我無醉無醉. 啊~我無醉我無醉無醉
直直撞上前面汽車
騎士: 這車怎來撞我
三寶互相傷害
不知道有沒把酒駕的阿伯收掉?
但無論如何至少會有段時間不能出來危害其他用路人了
只能躺在床上喝酒
是因為停等紅燈時躲太陽造成後車追撞嗎?

這樣答案不就出來了,
何必爭執四輪躲太陽就如何,
離前車多少距離怎樣怎樣,
就算往前挪到太陽下後車就不會撞?
sagat
不會喔,二輪只會撞違停的四輪大爺,吱吱
sunland
如果停的是機車擋住的範圍比較小所以躲太陽沒問題,四輪大爺一停就把車道整個佔住了所以就是四輪大爺的問題
台北這樣不行, 沒戴安全帽還可以騎到撞車, 台北警察也去躱太陽了嗎?
jxv wrote:
台北南勢角2024.08...(恕刪)


這位機車騎士是個狠人
撞的好,違停四輪大爺活該挨撞,吱吱
機車騎士沒戴安全帽. 如果這樣撞死自己, 請問汽車駕駛有責任嗎?
這應該是騎士100%吧?
這個太狠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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