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疑問可以去警局看影片
通常不會冤枉你的
apqp wrote:
違規檢舉這種"警察國家"作法,讓人民互相猜忌、陷害....

也只有民進黨政府搞得出來!!


民國86年是車輪黨執政、立法院也是最大黨吧,怎麼變成民進黨政府搞的??

86年1月22日修正道交條例第7條之1開放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之立法理由,係考量警力有限及民眾取巧違規成性,為交通秩序混亂原因之一,民眾如能利用適當管道檢舉交通違規,除可彌補警力之不足外,亦將產生極大之嚇阻效果。
明明要右轉卻不打燈???
這也難怪你後車認為你是直行車卻占用右轉車道,
你當時要是真的要右轉且有打燈,你後車就會知道且也不會檢舉你,
除非,你當時其實沒要右轉,只是占用
不用費心在底下回覆我,我不回頭看文的,打我啊笨蛋(  ̄ 3 ̄)y▂ξ
開48-0-2,

是跨越雙白線違規居多,

所以不要唬爛什麼紅燈有沒有右轉。

另外,收到影像叫做的影片截圖,而不是照片,

沒常識的人一直說照片開單,笑死人!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違規無罪,廢除交通法規
Lexus001
你忘了打「三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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