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都是二輪肇事全責1.未與前方大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2.遇前方爆胎,反應過度,自摔撞擊旁車3.大車輪胎數量多,一個輪胎爆了,駕駛有可能未有明顯感覺,未有故意逃逸情狀。唉,重點一句話,保持安全距離很難嗎?另外想到八月某天,從台中走台61往南,半路遇紅重機超車,我車速度約95,筆直的路,它大概10秒就消失在我視野,完全消失,真是恐怖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