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汽機車違規,同一時間點可以罰三次嗎?

自己都說了"三項違規"這樣還有問題嗎?
外線切內線跨越兩車道以上
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紅燈迴轉
一次要三項很簡單。
Dalmore wrote:
今晚很開心的收到三張罰單,在同一時間被熱心的用路人檢舉三項違規,當然自己有錯在先,只是想確認交通違規是可以一罪多罰嗎?

allen20347 wrote:
這樣很好啊,你影片...(恕刪)

這種人真的超缺德的...
我一直認為不影響到別人的小違規去檢舉真的是沒太大意義
我就不相信這些檢舉人自己開車騎車從來沒違規過
有本事自己違規也舉證檢舉自己啊
那我就收回我原本的看法
Dalmore wrote:
今晚很開心的收到三張罰單,在同一時間被熱心的用路人檢舉三項違規,當然自己有錯在先,只是想確認交通違規是可以一罪多罰嗎?

「多罪一罰」:違規行為是否為(同一時間內)有相關性的連續動作
sunmontue wrote:
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又闖紅燈,這樣就可以罰兩條

未戴安全帽,不必然要闖紅燈,所以可以開兩張
NoMuNoMuToWa wrote:
超越紅燈停止線.開車講電話

這兩項也是沒有相關性的違規,所以也要開兩張
sunmontue wrote:
要超過六分鐘或六公里(平面道路和國道都一樣)

cnglbety wrote:
駕駛人不在場或未能將車輛移置每逾二小時者」得連續舉發,

雖是同一違規行為,但一直持續進行,所以可以再送紅包...

sunnyalex wrote:
這種人真的超缺德的...(恕刪)

簡單的說,檢舉跟被檢舉是兩回事

通常愛檢舉的都是不怕被檢舉
Dalmore wrote:
今晚很開心 的收到三張罰單,在同一時間被熱心的用路人檢舉三項違規,當然自己有錯在先,只是想確認交通違規是可以一罪多罰嗎?

Good!

看到你很開心!

相信大家都很開心!

感覺社會充滿了快樂與祥和之氣!

真的!!

賽武當。戈來 wrote:
自己都說了"三項違規"這樣還有問題嗎?...(恕刪)


套一句市長說的話
"這才是最大的問題吧"
連這樣基本的常識都沒有
還能怎麼要求他們遵守交通規則
搞不好他們連違規了都不知道
罰單要不要PO上來看看,不然光這樣說誰知道呢?

cdyao wrote:
這叫做一罪一罰
即使是違規停車"一次",兩個小時後也可以再開一張


但我家這裡的員警不知怎麼了,有台車違規停車好幾天,每天還停不同位置
竟然兩三天的違規都當作"同一行為"不開罰,只罰一張
檢舉了十次大概只罰了3-4次
(我已經很客氣了上午的照片加上下午的照片,只當成一次送件了,不然送件數還要多一半)

有這樣執法標準的員警,配合上請教"多罪一罰"的民眾
只能說是一拍即合......(恕刪)


我家這邊之前也有一台車這樣,打110 1999都沒用,停了快一個月的紅線,輪胎都沒氣了。
最後一氣之下,寫信去鄉長(現在區長)信箱,
口氣也寫的很重,內容大約是沒有托吊車.....還是要直接找鄉長談....

sunnyalex wrote:
這種人真的超缺德的....(恕刪)

認同!

當社會鼓勵人去做這種缺德事時,
對這國家還能期待什麼?

重大違規我很支持去通報,
但其他沒重大影響他人的違規時,
個人覺得自已忍忍就算了,
這社會混蛋的事情那麼多了,
沒必要又給自已或別人增加一個..

看別人失敗(痛苦),而自已快樂的人,
有幾個真心為了交通? 有幾個是為了自已的滿足?
看開了, 不就跟窮人在仇富或喜歡虐待小動物的人一樣..

雖然已經19年的駕齡, 沒被私人檢舉過半張單,
但還是希望這社會是多點和善氣氛!
真的有瞎掉...雖然我最高紀錄是一個禮拜四張超速罰單....我現在良心發現再捐給國庫是不正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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