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en Chang wrote:姑且不論重機速度,或汽車&重機未注意前方路況!我想請問汽車這樣直接橫穿馬路有沒有違反法規!畢竟如果是我自己,也是會這樣直接橫切!希望有大大可以分享法規,而不是自己認為~ 四輪:安全通過就沒有違反,可是在錯誤的時間橫穿,只能自認雖小苦吞過失致死。重機:有沒有超速,大家看了事故影片就能心知肚明,年輕生命驟逝殷鑑重機同好。
這種道路缺口設計很常見,尤其是郊外加油站前,行駛右側道路,加油站在左側時,一般人都會左轉橫越缺口直接進加油站加油,加完油再橫越缺口左轉回到原本路線。真有人會下個路口迴轉,加完油再遶一個路口迴轉回到原路線?
總是說實話 wrote:說別人看不出實際速度現在又改口說棒球選手能看出精確球速你的理論跟塔綠班是一樣隨你高興怎麼說就怎麼對你高興就好至於推斷式的撞車理論你自己了解就好對於我這種不敢盲衝的人用不上 棒球選手看不看得出球速, 你可以去問他們啊跟塔綠班有啥關係?原來你是政治廚?這裡不是政治版我也不是在談政治看來你的嘴砲能耐就只有這樣而已, 真是搞笑喜歡扯政治, 你可以滾去政治版取暖這裡太冷了, 不適合你
Glen Chang wrote:姑且不論重機速度,或(恕刪) 很多都是看左邊沒車先開出來橫在車道上暫停,再看右邊沒車才起步穿越,如果對向車多就卡在車道上,其它車輛經過就自己閃,閃不好就跟外側玩親親,台灣的日常
alou21 wrote:這種道路缺口設計很常(恕刪) 真的很少人加完油往前開30公尺再繞回來,都是跨兩車道,雙白線直接左轉或回轉,由此就可看出連30公尺都不願意開去回轉,開200-300公尺去回轉?台灣人最聰明了
ryan00014875 wrote:真的很少人加完油往前開30公尺再繞回來,都是跨兩車道,雙白線直接左轉或回轉,由此就可看出連30公尺都不願意開去回轉,開200-300公尺去回轉?台灣人最聰明了 請仔細看地上標線,有快慢車道之分,所以應行駛慢車道,再依規定駛入內車道待轉但此事件的道路缺口, 並沒有車道線, 故道路設計就是讓所以車輛可以直接行駛穿越
路人39 wrote:棒球選手看不看得出球速, 你可以去問他們啊跟塔綠班有啥關係?原來你是政治廚?這裡不是政治版我也不是在談政治看來你的嘴砲能耐就只有這樣而已, 真是搞笑喜歡扯政治, 你可以滾去政治版取暖這裡太冷了, 不適合你 不是會開車就懂開車你的程度頂多就是紙上談兵實用性只在上法院爭論使用
來隨便GOOGLE一下嚴重超速的直行車撞轉彎車真實案例以下連結來自報你知交通安全資訊網https://www.ponyzai.com.tw/newsDetail/4以上大意是在說速限60的路口,左轉的某甲小貨車左轉時被嚴重超速的對向直行某乙自小客車撞上法院判決結果是"左轉的小貨車無罪"而嚴重超速"最高時速154"且撞擊時時速仍106的直行自小客車全責給這法官一個讚!沒有鬼島什麼應注意未注意的判決也沒有什麼直行車我最大的想法希望這次賓士車也能全身而退!那些為重機護航的就不要在一直那邊踩著直行車最大的點了直行車最大只侷限在遵守交通規則的情況下騎170遇到警察就直接被攔下來以刑法公共危險罪法辦了該停該慢還是要遵守的,別人的命也是命,馬路不是你家,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