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oneviolin wrote:慶祝微罪不開罰,我持...(恕刪) 愛違規違停者,自己補腦什麼是微罪,過去可以檢舉,變成微罪不能檢舉,只有一個,就是0-6時的紅線違停,有差嗎,根本沒有,笑死那些人囉。
tung581111 wrote:這種檢舉少用,被檢舉人提出不服,到法院裁決,警察機關要提供檢舉人完全個資,當雙方都傳訊時,你就曝光了,小心為之...(恕刪) 你說的這種情形 從來都沒有發生過 警察哪能隨便提供個資讓違規者知道 法官也不可能會讓檢舉者與違規者見面的如果法官讓檢舉者與犯罪者見面 那天下大亂了 很多黑道的犯罪行為(毒品幫派黑槍) 隨便叫個小弟出庭 然後誘出檢舉者(或是臥底)
tung581111 wrote:這種檢舉少用,被檢舉人提出不服,到法院裁決,警察機關要提供檢舉人完全個資,當雙方都傳訊時,你就曝光了,小心為之...(恕刪) 檢舉只有 成案開罰 、 不成案退件 、 申訴-行政訴訟-維持原處份或撤銷罰單以上等等結果根本不可能會讓 違規者 知道 檢舉人個資的機會 ... 更別說是出庭見面了
tung581111 wrote:這種檢舉少用,被檢舉人提出不服,到法院裁決,警察機關要提供檢舉人完全個資,當雙方都傳訊時,你就曝光了,小心為之 胡說八道,造謠高手我常常在檢舉,一直期待上法院,想賺證人費,可是都沒人傳訊我,唉本樓的樓主已檢舉數萬件,也從沒上過法院你是檢舉過幾件??被傳訊過幾次??你在別樓講這種謠言就算了,騙騙外行人也許可以,但在這樓,多的是常在檢舉的,內行中的內行一堆,你的謊言一下就被戳破了來這樓造謠,無異班門弄斧,關刀面前耍大刀,真是自取其辱
tung581111 wrote:這種檢舉少用,被檢舉人提出不服,到法院裁決,警察機關要提供檢舉人完全個資,當雙方都傳訊時,你就曝光了,小心為之 法院裁決時,基本上交通違規,法官是看證據的,不會管誰檢舉的。證據夠,就舉發,證據不夠,就撤銷罰單!很容易就做出判決的!根本不用檢舉者出面啦。我如果曝光,我保證還是會天天檢舉併排違停喔,因為併排違停者,真的太垃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