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超速的人會檢討自己嗎

vicence wrote:
濱海50-60算慢,4線時肯定會靠右讓
砂石只有2個地方不讓
1、上坡路陡時,2、下坡時
做人要懂得同理心,互相禮讓
才不會老被人逼車、肛肛~


濱海50-60算慢??人站在路邊,大卡車60從旁邊開過去都刷刷叫了

我前方2..3輛砂石車都50-60在開,也不會讓,也不會想超,有他們在我也安心,不用擔心不熟路不知道哪邊有三角架出沒,有耐性後面跟著看看風景就好
(更別說濱海超多逆向超車的大卡車,前面有個大防撞體在那邊幫我擋也不錯)

逼車有後鏡頭,這年頭有後鏡頭的一堆,要逼前要先墊墊荷包深度
CcCManCcC wrote:
濱海50-60算慢?(恕刪)


很多路段限60的,空車都馬70以上在跑
自知龜不超,很好
後有來車記得讓
離大車遠點別盯著屁股,會噴石頭...
真希望有人某天龜速40爬上交流道然後龜速滑進主線...慢慢加速
又然後被後方來的砂石車90給撞上
然後對著媒體哭...我家小孩很乖的...他平時都很守法的
自己挖了一個坑給被人踩...只能期待大家都能時時注意別踩坑阿
CcCManCcC wrote:
講理?在台灣套國外法律是講理?
那我們要不要用共產黨的法律.
是講理還是歪理自己想想...
當開始無窮迴圈的在台灣這土地套用國外法律,就可以封鎖了。
就說喜歡國外法律歡迎移民
去某些國家搞不好好還能多討幾個老婆這樣
很多東西爭老半天也沒意義啊
你喜歡手張開就張開,沒違法啊,我不是說了我自己會繞道嗎
至於別人要覺得手張開走路和內側保持最高速開誰比較像.....有問題,那讓別人去覺得我管不著
真的不需要法律面爭不過自己挖這種奇怪比喻的坑跳
國道現實就是..法律允許..我就這樣開
後車自己不打方向盤變換車道超車,在車內氣的像對穿腸吐幾斤血,我在那邊開著也不痛不癢的,警察也不會理我。
在網路爭個一千篇一萬篇,法律沒改我還是那樣開,生氣的還是自己在那生悶氣,這才是現實

講理和講法是兩回事
你要講共產黨的法律也可以啊
畢竟到中共國自駕也是要用他們的交通法規啊
你講理講不過人
就說別人的是歪理??
就封鎖別人??
這足夠證明自己理虧了還不承認?
愛騎大重機的都跟你一樣嗎? 難怪大重機老鼠屎那麼多.....



先前才又一件三台重機翹孤輪佔三車道的, 你認為那是可以的嗎?
那樣佔道有違法嗎? 沒有嘛~~~
手張開走路本來就沒違法, 有這麼難回答嗎? 繞那麼多圈才敢講?
你繞不繞道是你的事啊
那如果路不寬你沒空間繞道怎麼辦呢? 是不是只能乖乖等在後面?
講"借過"也不理你, 就是"不借", 你怎麼辦呢?
我不是要你管別人
我是在問你你怎麼辦啊

我不是在爭, 我是在笑你道德低落, 所以你的生命如此廉價
當然
這些都是你家的事


P.S.貼這案子是因為同理可證啊
講重機傷到你的心了嗎?
herblee
CcCManCcC:其實我國的交通法規就是抄自維也納道交公約, 在第三條 遞約國之義務一、(一) 締約國應採適當措施確保其領土內之現行道路規則在實質上符合本公約第貳章之規定。
herblee
CcCManCcC:大法官釋字第329 號: 依上述規定所締結之條約(公約),其位階同於法律。公約的法律位階是等同於 "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 ,這就是本國法律!何來國外法律?
vicence wrote:

很多路段限60的,空車都馬70以上在跑
自知龜不超,很好
後有來車記得讓
離大車遠點別盯著屁股,會噴石頭...


後車自己想辦法超車嚕

放心,又不是第一天開車,離卡車會有距離的
路人39 wrote:
講理和講法是兩回事
你要講共產黨的法律也可以啊
畢竟到中共國自駕也是要用他們的交通法規啊
你講理講不過人
就說別人的是歪理??
就封鎖別人??
這足夠證明自己理虧了還不承認?
愛騎大重機的都跟你一樣嗎? 難怪大重機老鼠屎那麼多.....

笑翻
過去拼命拿歐洲法律來套台灣,講不通我封鎖對方。不行嗎?
共產黨法律到中國大陸當然用他們法律,這不是廢話?
但問題現在踩在台灣的土地,引用非中華民國的法律來講理都沒意義,不是嗎?
難道在台灣講偷竊要學新加坡鞭刑就能鞭?那叫講理?那叫期望



路人39 wrote:
先前才又一件三台重機翹孤輪佔三車道的, 你認為那是可以的嗎?
那樣佔道有違法嗎? 沒有嘛~~~


啥?台三線孤輪不違法嗎?當然違法為啥不違法??
光孤輪通常就公共危險罪了..還不違法?
以我觀感當然重罰最高金額,最好沒入車輛

騎車又不代表和二輪至上那票是同道中人

路人39 wrote:
手張開走路本來就沒違法, 有這麼難回答嗎? 繞那麼多圈才敢講?
你繞不繞道是你的事啊
那如果路不寬你沒空間繞道怎麼辦呢? 是不是只能乖乖等在後面?
講"借過"也不理你, 就是"不借", 你怎麼辦呢?
我不是要你管別人
我是在問你你怎麼辦啊^++^

沒人繞圈呦,馬路道路那麼多,要繞道那麼容易
不用假設這種問題
看到人家手開開的我也不會講借過,我只會默默地繞開,原因大家都懂

路人39 wrote:
我不是在爭, 我是在笑你道德低落, 所以你的生命如此廉價
當然
這些都是你家的事

恩哼,人家合法行事還要特別讓後面疑似想超速的,那種特別的價值觀..
被這種價值觀覺得生命廉價我覺得也沒啥..大家不在一個水平上
CcCManCcC wrote:
後車自己想辦法超車嚕(恕刪)


不要只有法律底線
你看看人家開大車謀生賺錢的禮貌都比你好
還怕人搞,裝一堆攝影機喔
整天這麼擔心被搞喔,真是失敗啊~
vicence wrote:
不要只有法律底線
你看看人家開大車謀生賺錢的禮貌都比你好
還怕人搞,裝一堆攝影機喔
整天這麼擔心被搞喔,真是失敗啊~


看不看法律底線,是要看要求的人是本身就守法又再超越
還是單純覺得這些守法的礙到自己方便
兩者不同呦
現在前後鏡頭不都基本盤
就連改個電子照後鏡都前後鏡頭了

攝影機多才好啊,車禍遇過賴皮鬼,肇事就和警察講沒行車紀錄器(汽車),偏偏我車上有(機車)
賴都賴不掉
過於本位主義者無論是占用超車道還是超速都不會檢討自己
某特定行為根本就不是身份必然等於的問題其心態才是
就如某些人最愛劃分族群職業政黨性別後等標籤
像及了中共劃分紅黑五類誰誰愛台灣一樣毫無理性白癡之說
轉移焦點鬥臭了身分以後就不用講理順便掩飾自身無理之處
實際上這只是運用簡易兩分法拿自我定義用來操作下個人特定結論用

有些人最愛玩這種為反而反的傻瓜文字遊戲
也之所以當對方沒有可以檢討的地方時
就要創造預設某些不存在的未知數硬當成前提
你超我車就是超速要我讓道就是逼車總總神預設
或是預設自己就是最高速問自己有無堵塞行車進而衍生些答案
這種明顯張冠李戴偷換概念之不當類比假議題
很明顯就是拿個"未知數"當成事實前提反之龜車也亦然
進而掩飾自己失當與找藉口合理化去抨擊別人
讓真正的問題焦點模糊卻不注意本質問題也就是"運輸"
而事實上多數人之行為還是在某上下間游移並非如此地極端
但在一些強辯者口中自己卻成了先知用兩分法就可以一干打翻全部等於

你若要罵飆車龜車都可以要用法律道德當標準那也是你個人自由
但假如認為對方違規違法自己用比較法就可以沒有道德或跟者合理法
只能說那是在雙標鬼扯為反而反或是替自己偷懶找藉口
那根本就不是在就事論事是在打嘴砲
就如超速或龜車等事件都要等警方遇到才來事後解決那就等於就是不想改進
衍生之口誅筆伐抨擊就是相對現實中打轉
miamivice wrote:
過於本位主義者無論是(恕刪)


我都叫這些人去找立委修法把"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這段拿掉就變成超車道
就是沒人想去立委服務處陳情,拼命在這邊和合法的爭論
想要改進,網路上key key是沒用的
修法才有實質效益

不管道路本意是什麼,社會是照著法規運作,真正要做的是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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