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出害群之馬-11月27日4人將越野機車騎上東北角桃源谷


PONY_js wrote:
有本事去國外挑戰看看吧

騎越野車上林場在加拿大很正常欸....
2008 JEEP GRAND CHEROKEE SRT8
euphoria chen wrote:
越野機車能高越嶺再一...(恕刪)



PONY_js wrote:
一段時間沒人去注意又...(恕刪)


我只知道一件事情...
你們兩位絕對不是登山客...

才會外行充內行亂罵一通...



能高越嶺...



本來就機車一堆了...



而且別說機車啦,連農用搬運車都有勒!!



路旁還有警告標示告訴你注意搬運車


路上的輪胎痕...



雲海保線所(能高越嶺4公里處)和後面的停放的搬運車...

這些機車和搬運車是幹麼的?
能高越嶺本來就是台電的保線道路,修理電塔、電線,興建天池山莊,整修東段步道,
都是工人騎機車和開搬運車走來走去,
幾十年來登山客早就見怪不怪,反而是那些平時不登山的人才在亂罵...
(現在都是商業團,找一些平時不登山的公務員或是教師,那些人沒爬過幾座山看到什麼就亂罵一通,
更不用說一些鍵盤登山客)





MIT台灣誌,在天池山莊(能高越嶺15公里處)也有拍到機車...
這些『真正的』登山客早就才不會像鍵盤登山客那樣大驚小怪的...




adad1980 wrote:
我只知道一件事情.....(恕刪)


這位先生,看完你的所有回文還有所貼的照片,就我所知的,我回覆如下

林道,步道有很多屬原住民保留區,針對原住民傳統農獵場,有例外條款(甚至獵槍),

在花蓮的砂卡噹步道就有公告,原住民會使用機動車輛搬運農作物,但這都是為了生存,

你所貼的照片跟所舉的例子,看起來都是為了工作或是運送民生物資所使用的車輛,

而不是為了 "FUN"


舉了這麼多例子,是要證明什麼 ?


Spencer Ko wrote:
騎越野車上林場在加拿大很正常欸....


拜託!! 加拿大的土地有多大,人口有多少。跟台灣比,這是在比什麼??
加拿大每個人都把機車騎上林道一下和台灣人也都來這麼一下的後果有何不同,台灣有這種本錢嗎??
小小的土地需要大家一起愛護

mitsuyo wrote:
你所貼的照片跟所舉的例子,看起來都是為了工作或是運送民生物資所使用的車輛,

而不是為了 "FUN"
)




其實 都是為了給登山客 住的山莊, 吃的伙食 ,

算是民生物資?? 還是 為了登山客去 FUN 的運送行為??

很有討論空間


我個人 登山 也騎單車, 很久以前有騎越野機車,

不認為用走的比較高尚!!

不過態度是很大的關鍵!!


Spencer Ko wrote:
騎越野車上林場在加拿...(恕刪)


非常歡迎他可以出國比賽

成為台灣之光我一定會為他鼓掌

adad1980 wrote:
我只知道一件事情.....(恕刪)


我不是專業登山客

也不是甚麼愛護山林的人士

更不要說甚麼專業的鍵盤登山客

我恐怕連那個都比不上

不過你先看一下我先前的討論回文

也絕對不是亂罵一通

我針對的是"非法騎車進入"林道的那些越野機車

還有一些我看到的越野機車客的怪現象

例如

有好好的路不去騎

一定要刻意去挑戰一些非林道的叢林陡坡

我想你指的農耕機、跟照片上的野狼機車應該都是走一般人會走的林道吧

應該不會刻意去挑戰一些非林道的地方

規定不能進入的地方就是不能進入

能騎車的地方我沒任何意見

我沒去過的地方還很多

非要我去過才能發表意見這有點強人所難

再說我也沒有發表任何具有專業知識的意見

單純就是以身為一個人的常識來判斷發言

這樣也要被您這樣的內行人瞧不起

這樣我很難過的耶


adad1980 wrote:
幾十年來登山客早就見怪不怪,反而是那些平時不登山的人才在亂罵...
(現在都是商業團,找一些平時不登山的公務員或是教師,那些人沒爬過幾座山看到什麼就亂罵一通,
更不用說一些鍵盤登山客)
MIT台灣誌,在天池山莊(能高越嶺15公里處)也有拍到機車...
這些『真正的』登山客早就才不會像鍵盤登山客那樣大驚小怪的...(恕刪)

不知道誰才是鍵盤登山客以及鍵盤車手、護衛隊?
小弟並非專業的真正登山客, 只是個沒事愛上山走走的人
能高越也只走過三四次而已, 包括其中一次從南投屯原走到花蓮奇萊保線所

首先, 天池山莊在能高越 13.0~13.1K 之間並不是你說的 15K, 那都到光被八表去了
還是你的天池山莊比其他人的還要遠一點? (懷疑你有沒有去過天池山莊? 懷疑你有沒有聽過光被八表?)

再來, 台電和林務局的公務機車 (包含山莊重建所需的搬運車) 請勿與休閒用的機車相提並論

到底能不能騎車進能高越請你看看林務局的公告最底下一行
http://www.forest.gov.tw/public/Attachment/611116462671.pdf
這 pdf 不是我自己亂寫的, 看清楚網域名稱是 www.forest.gov.tw
不要給臉不要臉, 沒抓、不抗議, 並不代表騎車進去能高越是合乎規定的
登山客見怪不怪說實在大多是懶得和不自愛的休閒騎士在路上魯洨洨罷了, 不必沾沾自喜
如果打臉打太大力的話小弟說聲抱歉~~

這麼想合法的騎進去? 套句很雞排的話:有本事去考台電考林務局
上面那句話或許很雞排, 可是像小弟後面一堆人枯等這隊人馬把車子一台一台弄過崩塌地更雞排
記得以前去那些機車主要是運送台電和林務局的物資上去,還有越嶺道維修的物資,如果碰到中間的吊橋壞了就像照片把車放在路邊用人力把東西背上去,很辛苦的...

adad1980 wrote:
我只知道一件事情.....(恕刪)


看不懂你要說什麼?????

邏輯怪怪的....
真是笑死人!
好像開車進去國民小學校園裡,
被人罵了,
還說裡面的老師、職員不是也把車開進去!?
還拍照存證!
人家解釋是工作人員,
還回他們也是為了你們這些家長的小孩服務!
最後竟然有人說走路進校園的沒比較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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