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把違規檢舉文章單獨分類一區

沒想到之前就有提議了⋯

以前此類文章比例不高,但是現在已被達人(準達人)洗板了⋯

話說檢舉制度要不要有配套措施,如果檢舉案件達到一定比例

或件數不過,取消達人稱號並且三年不得錄用⋯⋯

hcs0525 wrote:
並且三年不得錄用⋯⋯


錄用是有薪水的意思嗎??有公務員資格嗎??

hcs0525 wrote:
取消達人稱號


我從來沒有要你叫我是達人呀?

我就是一般人,

也不是聖人喔。

pafupafu wrote:
錄用是有薪水的意思...(恕刪)
1

不錄用⋯⋯⋯⋯⋯是所有撿舉均不受理

hcs0525 wrote:
不錄用⋯⋯⋯⋯⋯是所有撿舉均不受理


原來如此,那你可建議立法委員立法推動此"不錄用"法案
去掉與檢舉有關的文章,

這個版根本沒東西能看啊~

剩下的就是辯論駕駛人素質是否落後日本幾十年,

還有請人幫忙檢查自己有沒有違規。



「微違規」理論背後的推手,思考模式果然就是跟聖人不同層次。

maxime1125 wrote:
去掉與檢舉有關的文章,
這個版根本沒東西能看啊~


有呀,還有"高速公路內車道,比我慢就給我閃開"的月經文呀

不過內容也不太好看就是了
pafupafu wrote:
有呀,還有"高速公路...(恕刪)


建議以後讓四個分類獨立出去:

國道聖人區
微違規討拍區
陷阱分享區
車禍現場還原區

pafupafu wrote:
原來如此,那你可建...(恕刪)


達人一一出現⋯

maxime1125 wrote:
建議以後讓四個分類獨立出去:


還有"罰單取暖區"唷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