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的罰單,神奇的台灣,神奇的LEXUS

dragon73 wrote:
不是開車久就什麼都知道,一堆老師傅也做了30幾年,結果都在做錯的事,因為沒人提醒他還自己為多厲害。
下雨開大燈是因為天色昏暗,要讓其他人看的到你的車,跟超車沒關係。
交通檢舉沒有獎金,到底是活在什麼年代啊?還自稱是老司機咧。
汽車可以手動開大燈,這樣老司機懂了嗎?
下雨就一定天暗?
我看是隔熱紙貼太黑吧...
雨天再不開頭燈的車主,你們就會像樓主一樣吃罰單吧,互相檢舉求進步。最近也收到一張紅單,900元,知道被開單的原因以後要改進,不要像某些人明明犯錯了卻不承認錯誤👎
檢舉魔人愛找碴
恭喜!又更進一步了~
要申訴的,
4/30日後,
國道不依規定使用燈光部分,
已經不是民眾可檢舉的了。
紅單看到違規地點在國道,
日期在5月份。

另外,
如果進入訴訟,
(申訴部分在國道不可民眾檢舉部分可能有用,我提的應該很難被警察採納,他們對這部分無法認定及調查)
我覺得對於"雨"的定義以及日行燈部分可以嘗試看看,
"雨"定義部分,
氣象局應有對雨做定義,
可要求函詢氣象局,
我查到的部分,
降水直徑大於0.5MM才是"雨",
直徑小於0.5MM的是"毛雨",
我認為毛雨跟雨有程度上的不同。

另外,
雨天開燈不是照明需求,
而是車輛辯識需求,
現行車輛都有日行燈,
而日行燈的規定,
應該就是車輛辯識需求。

但要言明,
如進入訴訟,
法官會不會採納不知,
只是提供方向供參考。
羅以爾 wrote:
要申訴的,4/30日(恕刪)

判斷雨或毛雨來申訴,這個聽起來就是笑談!當然啦法官願意採信也不是壞事,科學辦案嘛!
日行燈就我理解目前都只有前燈,就算前後都有日行燈的車也還不普遍!
huang635555
科學辦案?難道自動開燈的感應器不夠科學?除非是壞了,不然他的感應應該比你眼睛還厲害。
羅以爾 wrote:
國道不依規定使用燈光部分,
已經不是民眾可檢舉的了。

看來只要沒警察在,後車對前車不能連續閃燈,但是可以持續開遠燈跟在後面並狂按喇叭(因為喇叭聲無法舉證來源),但如果前車不爽急煞後車是可以檢舉的
toddwinnipeg wrote:
下雨天要開大燈這事,老司機我是第一次知道,所以認了,
但人與人之間是否可以多一些真誠與信任,
這個罰單若是在雨下很大時,天色很暗時,我硬超你車時,拍下來檢舉,那我都認,
真的有缺這個檢舉獎金?
若真的有缺,那你不用檢舉,來找我,我直接給足罰單金額,你也不用跟政府抽成,

1.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汽車於夜間、行經隧道/調撥車道、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點亮頭燈」,說明汽車頭燈點亮的使用時機。至於在罰則部份,則是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為依據

這項法規一直都存在,並不是109/6/30才增添。
https://speed.ettoday.net/news/1818870

2.交通違規從來就沒有獎金,還活在撥接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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