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p633079 wrote:
再友站看到50秒開始...(恕刪)
不要違規穿越馬路
尤其是小孩
要牽著手注意左右來車

開車也不要亂鑽
我不知道要說什麼
小孩可憐
但是會這樣是因為太多的駕駛不懂的禮讓行人
所以小孩要快速通過以免被撞
但就是小孩不知道這更危險
而汽車真的開太快了
前面都紅灯了他還加速不知道要幹麻
讀法律的人都知道
刑法上處罰最重的一定是侵害他人生命法意
因為人命是最寶貴的
如果駕駛人都有這種感念
那車禍就會減少很多

jackylei wrote:
從山泉大飯店到公園路...(恕刪)
這事件,
違規行人錯最多,
就算是機車撞上撞死了,
難道就可以不用賠嗎?
汽車頂多是錯再違規,
及民事上的責任吧.
像這樣被暗殺的車禍每天都在發生
亂鑽車陣還不看外側來車...
要不然就是雙線道,公車下車走公車前面要穿越馬路,反而因為公車阻擋被暗殺
小孩可能還不懂危險,大人應該要有觀念,牽著小朋友過馬路才是
兩邊各大五十大板

最討厭把機車道當作車道的汽車駕駛人....

還給他開這麼快是怎樣...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